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法治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八部门加强电商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将提高失信成本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8-05-22 09:31:38 电商 专项 成本 部门 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透露,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未来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加大专项治理对象联合惩戒力度。

据发改委介绍,未来将进一步打击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空包裹代发邮寄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各地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建立省级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就本辖区内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工作方案。

同时,各地区要组织本辖区内的电商平台、互联网公司、物流企业等相关电子商务类企业成立区域性“反炒信”联盟,鼓励各地方探索成立跨地区“反炒信”联盟,依法依规推动联盟成员企业间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协同监测力度,拓宽监测渠道,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管控。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各地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实际,制定地方电子商务失信主体认定标准,并将认定后的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纳入联合惩戒,鼓励在已有的限制新设立账户等13项联合惩戒措施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制定联合惩戒措施。

对于限期未整改到位的失信主体,将督促省级“反炒信”联盟或有关电子商务类企业,对其实施限制入住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封号封账”、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并将各城市政府实施电子商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评估指标,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酌情加减分。(记者 李志勇)

(责任编辑:罗芳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