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法治企业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家 > 法治企业

环保执法长出“利齿”

来源:人民日报2017-08-24 16:38:16 长出 利齿

说起环保执法时曾遭遇的种种尴尬,淄博市张店区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感触颇深:“环保执法到企业门口,叫门门不开,喊人人不应。暴力抗法也常有,有不法者甚至放恶狗恐吓。”

环保执法遭遇的不仅是尴尬,更多的是困难,执法取证难、现场处置难、强制执行难……这位工作人员说,有时明明在线监测到企业的环保数据造假行为,但企业就是不开门,给企业销毁证据提供了时间。

据介绍,一些环境污染案件,以前都是先行政立案处罚,再移交到公安机关。但由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导致很多案件在办案环节中发生证据灭失、侦破被动、丧失有效时机等情况,打击环境犯罪也常功亏一篑。

对此,山东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协商合作,探索建立和完善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携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环保执法长出了“利齿”。“这项工作机制率先在淄博市落地生根。”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韦国华介绍,从2011年起,淄博市环保局与公安局协调成立了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完善了风险评估、应急联动等一系列运作协调机制,同时与检察院、法院建立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大司法后盾。

截至目前,淄博全市共抓获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816名,判决218名,行政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98名。“刑责治污倒逼不少企业主动购买环保设备,并且进行技术改造。”韦国华说。

仅2016年,环保部门移送案件591起,公安机关查处污染环境案件1291起。“以前光知道会罚票子,现在还要蹲号子。”这已成为山东对破坏环境后果的新共识。(记者 潘俊强)

(责任编辑:罗芳菲)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民生周刊》杂志社有限公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