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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保督查组:德阳水环境质量恶化 多地直排生活污水

来源:四川在线2016-11-10 11:32:24 督查组 德阳 生活污水

德阳是今年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的首个城市,环保督察结果如何?11月8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德阳水环境质量恶化、环保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安全隐患多风险大等五大突出环境问题,要求6个月内逐条整改,加大党政“一把手”环保考核权重。

【成绩】“十二五”空气质量稳中有升

省环保督察组6月28日-7月12日对德阳市开展了环保督察,11月8日在德阳市召开环保督察反馈会,通报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德阳市委、市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该市把环境保护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建成区煤改气,发展航空与燃机、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十二五”期间,德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

【问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致五大环境问题

督察指出,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布局等因素,德阳市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存在五大问题。

德阳市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德阳市域内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全市沱江流域的6个国、省控监测断面2013年至2015年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恶化趋势。其中,北河201医院出境断面水质从Ⅲ类下降为Ⅳ类;石亭江、鸭子河国控断面水质从V类恶化为劣V类。2015年,绵远河八角、石亭江双江桥、鸭子河三川断面总磷浓度比2011年分别上升78.08%、127.91%、95.35%;北河清江、中河清江桥、石亭江双江桥、鸭子河三川断面氨氮浓度比2011年分别上升71.68%、50.74%、82.75%、57.24%。

德阳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德阳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有关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作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但市级有关部门、部分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导致德阳市环境问题突出。比如,磷石膏总量控制、黑臭水体整治、取缔继光水库网箱养殖等问题没有落实。

德阳市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对环保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德阳实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力度不够,未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规,部分企业涉嫌违法应处罚但未处罚,部分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大部分城市总规未开展规划环评,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规开发行为。 “十二五”省政府与德阳市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的部分项目,至今未建成投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涉及德阳的6个考核断面,有3个未达考核要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实施方案》中,德阳市纳入国家和省重点流域规划的5个项目均未按期建成。德阳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不规范,开发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不到位,投产多年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德阳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德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工程共计354个,到2015年底仅完成169项,工程完成率为47.74%。德阳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绵竹市、什邡市、罗江县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全市119个乡镇,还有99个乡镇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设立的10个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8个未按要求建设或提标改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德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于2012年底前完成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及项目整体验收,至今未完成。

督察还指出,德阳市环境安全隐患多、风险大,应急预案针对性差,大量化工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要求】整改、追责、加大环保考核权重

督察要求,德阳市委、市政府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加大环境质量作为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权重,开展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德阳市要以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为契机,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切实抓好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工作,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督察强调,德阳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督察组对进驻德阳期间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向省级有关部门和德阳市政府进行了移交移送。德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以及其他环境问题。截至10月13日,德阳市对2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19.2万元;实施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2起,免职1人;办理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拘留2人;移交移送公安机关环境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记者刘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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