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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专家:凡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

来源:国际在线2015-01-21 10:14:11 北京 控烟

摘要:北京市不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而且烟草专卖、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履行法定控烟责任。此外,社会组织、场所经营者、烟草产品制售者及个人都对控制吸烟负有法律责任。

新出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提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很多人提出“希望规定能够落实”,因为当前北京市在医院、餐馆等已明确禁烟,但仍有人吸烟却无人监管。针对这一局面,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钟东波19日表示,将用增加执法力量、开通举报热线等方式加强监管。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将禁烟场所从部分场所扩大到室内全面禁止。控烟专家概括为,“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

然而,北京虽然早已提出在医疗机构、餐馆内禁烟,不过这些地方依然能看到“吞烟吐雾”的现象,“没人管,管理也不听”让“禁烟令”成一纸空文。针对这一现象,钟东波表示,北京市卫生部门正在研究提升禁烟监管能力的方案,将通过扩充监管队伍等,获得足够的执法力量推动禁烟令的实施。其次,要突出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设立禁烟投诉举报热线。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建立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登记。

控烟专家表示,北京市控烟条例的责任主体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扩展到社会共同治理,这有利于控烟工作开展。北京市不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而且烟草专卖、工商、市政市容、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履行法定控烟责任。此外,社会组织、场所经营者、烟草产品制售者及个人都对控制吸烟负有法律责任。(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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