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2015-01-20 14:42:57 中央 会议
今天,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回眸2014年的政法工作,“依法治国”、“改革创新”是关键词。“北上广”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在深圳和沈阳设立巡回法庭、“猎狐2014”海外追逃、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宣告无罪……这一系列的举措,都显示全国政法机关在奋力推进着法治中国建设。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本报梳理去年全国政法工作八大亮点。
亮点
1司法改革
最高法设巡回法庭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挂牌成立。12月16日、28日,广州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
2014年12月,最高法在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设立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12月28日,刘贵祥、胡云腾被任命为最高法第一、二巡回法庭庭长。
【声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刚刚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调研时指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
胡云腾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由最高法巡回法庭来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一方面有利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保证案件审判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最高法本部从繁重的审判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出台司法政策,更好地发挥司法引领社会公正的作用,更好地行使对全国各地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
亮点2
纠正错案
“呼格”案平反昭雪
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4·9”奸杀案的凶手。案发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2005年年末,赵志红落网并交代“4·9”命案是他所为。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2014年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声音】
法学专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冤假错案的发生,主要原因有法治概念不强,人权保障概念不强,以及案件管理不科学。建立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应以法律规定来制约,以机制来制约机构,以体制监督,在建立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
亮点3
减刑假释
严防以权以钱赎身
原广东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关押不到6年时,他通过多次违法减刑提前出狱。像张海这样的案例并非孤立,针对“有钱人”、“有权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截至去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428件。
【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减刑假释司法腐败问题的关键点在于监狱是比较封闭的,因此监管人员相对强势。相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要么用钱开道,要么用权力关系开道,为的就是实现减刑或保外就医,而这样的空子随着一系列司法程序的越发严格,正在变得越来越窄。
亮点4
海外追逃
猎狐行动抓逃680人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投案自首390名。公安机关共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声音】
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还与最高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称,《通告》在猎狐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投案自首的390名逃犯中,有332人是在通告发布后自首的。
亮点5
律师保障
保障权利解决“三难”
2014年12月,最高检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曾被律师抱怨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今后将在检察机关得以规范解决。
【声音】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认为,近年来,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确实有很多进步之处。“阅卷难”现在基本已不存在,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院的全部案卷材料,辩护律师都可以查阅、摘抄、复制。至于“会见权”,现在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等三类案件外,辩护律师只要拿律师证、委托书、会见介绍信就可会见,不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
亮点6
信访改革
最高法院视频接访
2014年2月28日,最高法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5月30日又开通全国视频接访系统,截至12月31日,最高法建成17套远程接访系统,利用该系统完成接谈3342件。全国检察机关所有控告申诉案件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实现控告、举报、申诉、咨询、答复“一站式”服务。公安部明确19种应导入法定程序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范围。
【声音】
法官熊俊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去申诉信访人与最高法、当地法院之间是分别交流,如果个别当事人不如实反映案件审理真实情况,把责任完全推向下级法院,则容易影响最高法法官的判断;同时当地法院对最高法处理意见的反馈也难以及时掌握,不利于进一步回应诉求。视频接访克服了最高法与地方之间的空间障碍,三方会谈中,地方法院能充分表达意见,也可在即时了解最高法的判断与态度之后,根据意见就地化解矛盾。
亮点7
司法公开
公检法司信息公开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除了裁判文书上网、老赖信息曝光、开通政法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外,最高法还开展了全国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最高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在全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司法部于2014年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
【声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我国司法机关从最早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到如今的法院、检察院的所有案件文书都要公开,变化幅度非常大。司法公开从整体上看可以说是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从有选择公开到全方位公开,从向当事人公开到向全社会公开。客观上促进了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关注和监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此外,司法公开对于逐渐统一司法裁判的尺度也有重要意义。以前会出现相互冲突、矛盾的判决,司法公开后,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个案判决差异。
亮点8
社区矫正
劳教场所完成转型
2013年12月28日,在中国实施了50多年的劳教制度寿终正寝。劳教制度废除后,全国劳教场所转型为强制戒毒康复、社区矫正以及成为拘役、短刑犯等关押场所。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国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18.9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45.9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1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内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声音】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认为,废止劳教制度,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大进步。劳教制度废止后,建立违法行为矫正制度或者叫社区矫正制度,既能够解决问题,又能保证公民权益不受侵犯,“我们不再用劳动教养对惯偷等恶习加以制裁,而是通过社区矫正加以纠正,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