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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拒不办养犬信息登记最高罚千元

来源:法制日报2015-09-10 09:18:36 信息

山东省青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近日对《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草案对养犬登记、缴费、城区禁养烈性犬、养犬数量等热点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现正在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草案规定,在市南、市北、李沧和其他区(市)建成区养犬的,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身份证等身份证明以及合法居住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定点单位办理信息登记。拒不办理信息登记的,可处没收犬只以及最高一千元罚款。

草案借鉴北京、上海、济南等地做法,确立养犬收费制度,养犬将实行收费。

为防止狂犬病疫情、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草案规定,对全市达到免疫年龄的犬只,养犬人应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办理免疫手续,注射狂犬病疫苗。养犬人携犬外出应当为犬只挂免疫牌。不挂免疫牌的,可处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

草案明确规定城区禁养烈性犬;每户养犬限养一只;携犬出户必须为犬只束牵引带,禁止进入国家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交、地铁、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并对从事犬只经营活动、收留与处理、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记者姜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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