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26-05-25 09:31:14
前不久,经过河南省太康县综治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和劳动监察等入驻单位的多方努力,居民骆红楠与太康县一家造纸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最终得以顺利化解。
此前,骆红楠在这家企业做会计。今年初,她突患重病,治病期间,企业停止了她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
与企业多次协商无果后,骆红楠将该企业投诉至仲裁院。接到投诉后,仲裁院迅速与工会、法律服务、调解工作室等太康县综治中心入驻单位和部门协同联动,梳理纠纷缘由,约谈企业负责人。经过3次调解,骆红楠与企业最终达成25万元的经济赔偿和解协议。
“综治中心办事效率很高,我反映的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公司不仅当场支付了拖欠我的工资,还按协议赔了钱。”拿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骆红楠激动地说。
这是太康县人社局积极参与县综治中心建设、处理劳动纠纷的一个案例。近年来,河南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参与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太康县人社局积极协调,抽调精干人员、购买设备器材,推动仲裁院于2025年9月底全员入驻县综治中心。
入驻后,仲裁院依托县综治中心“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联合其他入驻部门,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走出了一条争议化解新路径。
“仲裁院入驻县综治中心只是第一步,深化融合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才是目的。”仲裁院院长宋玉港说。仲裁院入驻综治中心后,通过整合调解、司法、法律服务等资源,构建起劳动纠纷全流程服务闭环,实现案件从前端调解到后端仲裁裁决的顺畅衔接,有效解决了劳动者维权“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
今年3月,太康县五里口乡某村村民刘春兰在建筑工地务工时不慎摔伤了腰椎。事故发生后,刘春兰就赔偿事宜与承包商协商未达成一致,随后,她到仲裁院进行反映。
接到投诉后,仲裁院立即联合工会、法律服务、妇联等入驻单位,为刘春兰提供了政策咨询、协商调解、仲裁申请、劳动监察、工伤认定等“一条龙”服务。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承包商分2次向刘春兰支付因工伤产生的各项费用。至此,该案得到实质化解。
“压在我心头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刘春兰说,“以前反映劳动纠纷,得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跑,现在到仲裁院一个窗口就解决了。”
除了线下解决劳动纠纷,仲裁院还结合综治中心运行特点,运用“好周到”小程序、“矛调智管”平台等,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便民措施。同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仲裁流程,缩短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的时限。经过流程优化,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立案时间从以前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自入驻县综治中心以来,仲裁院已帮劳动者化解各类欠薪纠纷216起,为25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317万余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61件,成功调解56件,调解成功率达93.44%,结案率100%。
“我们将持续深化仲裁院与综治中心其他入驻单位的协同联动,完善纠纷处置流程,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与精准度,筑牢劳动权益保障防线。”太康县人社局局长胡宝恒表示。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