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26-01-23 09:06:44
贫困问题是全球性难题,反贫困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任务。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是首要目标。我国始终以坚定不移、顽强不屈的信念和意志与贫困作斗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扶上马、送一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出台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实践指向和原创性贡献,需要深刻理解、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具有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我们党深刻把握我国贫困发生特点和贫困治理规律,把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带领全国人民反贫困、创造美好生活的理论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具有丰富内涵。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和组织保证。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理论自觉上,更体现在组织动员和实践引领能力中,在社会变革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归根结底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不管国际国内形势如何变化,我们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与贫困作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战,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先后7次主持召开中央扶贫工作座谈会,50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扶贫工作,走遍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调研指导了24个贫困村,发挥了超强的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彰显人民立场,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反贫困问题本质上是对人民的根本态度问题。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接续奋斗。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需求精准施策,围绕共同富裕不懈奋斗,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基本民生需求。从黄土高坡到青藏高原,从太行山区到乌蒙山区,从“贫瘠甲天下”的甘肃定西到“隔山走一天”的四川大凉山,我们党积极回应百姓所需、所盼、所求,解决了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建成了“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的全面小康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有力体现,兑现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庄严承诺。
发挥制度优势,构建合力攻坚的“四梁八柱”。消除贫困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个体、区域、民间等力量远远不够。广泛有效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扶贫体系,才能聚力攻坚克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制定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各类资源,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比如,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等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制度体系,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当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无法创造出足够的社会产品时,伴随着分配的失衡,贫困就成为必然。正因如此,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重要路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强调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将扶贫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既解决当前困难又增强发展能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设立5年过渡期,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发展能力。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等,形成发展—巩固—再发展—再巩固的良性循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日子是干出来的。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只有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参与发展、共享发展、自主发展的能力,才能真正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在实践中,我们充分尊重、积极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鼓足“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的干劲,增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韧性,让群众的心热起来、手动起来,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摆脱贫困、改变命运。同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既注重扶志,推动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转变;又注重扶智,通过发展教育、加强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能力。
立足全球视野,共建没有贫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脱贫历程表明,本着滴水穿石、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性、恒心和奋斗精神,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弱鸟是可以先飞、高飞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随着生产方式进步、交往扩大和分工深化,各民族不再孤立发展,人类历史将从封闭走向全球一体化。我国消除绝对贫困,不仅仅是国内发展的成就,也是对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共同发展的积极贡献。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着眼于世界贫困治理,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反贫困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建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贫困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具有重要原创性贡献
伟大实践产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指导伟大实践。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不仅揭示了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制胜之道,而且创造了国际贫困治理的中国样本,具有重要原创性贡献。
在理论维度上,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认为,当生产资料掌握在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治力量手中时,生产的目的才能从利润最大化转向满足人民需要。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形成了对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的规律性认识,实现了从实践探索到理论升华、从经验总结到规律把握的重大飞跃。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坚持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作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先进性的重要标志,突破了西方将贫困个体化、边缘化的理论局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彰显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人民性;形成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等等。这几个方面在逻辑上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共同构成有机统一的理论整体,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又立足于中国实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在方法维度上,创造性提出精准扶贫方略。对于贫困人口规模庞大的国家,找准贫困人口、实施扶真贫是普遍性难题。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了从传统粗放式扶贫向现代科学化治贫的跃迁。在要求上,聚焦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以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为前提,以项目安排精准和资金使用精准为保障,以措施到户精准和因村派人精准为手段,以脱贫成效精准为目标,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在路径上,针对就业机会少、居住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教育水平落后等致贫原因,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做到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实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在机制上,建立识别—施策—退出—监测全链条动态管理体系,开展建档立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选派驻村干部,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坚持分类施策,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严格贫困退出,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建立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解决好“如何稳”的问题。精准扶贫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的科学态度,不仅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更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在价值维度上,锻造形成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马克思主义认为,精神的能动性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人类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表现为人类能够通过自己的意识和思维去认识世界,并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世界。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孕育形成的“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成为推动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在实践中落地生根的“精神动力引擎”,丰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上下同心”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尽锐出战”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精准务实”展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彰显了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攻坚克难”诠释了不怕牺牲的奋斗品格,“不负人民”铭刻了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脱贫攻坚精神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脱贫攻坚实践中的团结奋斗和担当作为,不仅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宝贵精神财富,激励中国人民为创造美好未来继续奋斗。
在实践维度上,为人类减贫探索新的方案和路径。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心声。面对贫困问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世界各国只有通力合作、携手同心、互帮互助,才能早日消除全球贫困。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我国在减贫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宝贵经验,拓展了人类反贫困思路,为人类减贫探索了新的路径;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艰辛探索开创出来的一条成功道路。我国可以成功,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样可以成功。我国消除绝对贫困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深化了对人类减贫规律的认识,丰富发展了人类反贫困理论,为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消除绝对贫困注入了强大信心,为其他国家选择适合自己的减贫发展道路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破解现代国家治理难题、开辟人类社会发展更加光明的前景提供了中国方案。
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的第一个五年,对于检验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并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部署,提出“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202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不断夯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
推动从“集中攻坚”到“常态巩固”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建立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社会发展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求我们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此,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既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的总体稳定,又根据过渡期后帮扶形势和任务变化以及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逐项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调整配套政策。着眼提高监测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精准识别、动态进出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体系。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范围,构建起既能兜底线又能促发展的常态化帮扶体系,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推动从“治已贫”到“防返贫致贫”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纵观国际反贫困实践,大都以贫困发生的事后治理为核心,这是一种被动响应的方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要求把贫困治理重心向前转移,是一种主动预防的方式。当前,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工作仍然艰巨。在过渡期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正是为了及时发现、及时干预,把返贫致贫的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这充分体现出贫困治理从“治已贫”向“防返贫致贫”、从“被动救”向“主动防”的转变。为此,要在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的基础上,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底线要求,综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户家庭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情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成本变化,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认定标准;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困难程度,实行分层分梯度帮扶,推动实现“监测—核查—帮扶—消除—跟踪”的闭环预防机制,确保防止返贫致贫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推动从“保基本”到“促发展”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让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重点和难点仍然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应当看到,许多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还不足,过渡期后乃至今后更长一个时期,仍然离不开国家必要的扶持。为此,要健全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跟上现代化步伐的制度安排,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可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底,兜牢最低生活保障底线,完善社会救助举措,确保基本生活无忧;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可在保障基本生活基础上,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通过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组织转移就业等方式,帮助他们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对于欠发达地区在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制约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其改善发展条件,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结合乡村全面振兴发展要求,把握区域发展差异,补上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推动帮扶资源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需求高效匹配,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内生动力,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筑牢根基。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23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