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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明确平台经营者等主体法律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2026-01-08 09:00:15

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办法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创新监管工具,强化流量监管机制。办法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点,强化监管手段,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回应技术发展,规范数字人直播。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

强化协同治理,构建跨部门跨平台监管合力。办法推动监管部门之间联动处置,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同时建立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协同处置制度,以推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08日 04 版)

 

(责任编辑: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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