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周刊2015-03-12 17:29:56 全国人大 政绩 民意
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罗祖亮调研发现,各地已按照上述精神建立了新的政绩考核体系以解决考核内容问题。但考核方式思路尚不明晰,基本上是上级通过指标考核下级。
“这种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存在无法克服的缺陷,容易出现只唯上、政绩造假、与群众真实意愿脱节等消极后果。”罗祖亮表示,为落实中央改进政绩考核的要求,亟需在政绩考核中引入民意监督制度,增进地方机构、民众对于地方官员的约束力,促使民意成为施政方向,以此构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均衡的考核机制。
具体来讲,他建议建立考核指标公示制度;建立同级人大、政协、司法机构对考核指标发表独立意见制度;建立媒体、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群众参与的民意监督制度;建立政绩考核技术标准体系。
他认为,新要求下的政绩考核指标,应当更加重视有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司法公正、反腐倡廉、党的建设等内容,加大政府负债、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的考核内容。
“这些指标及其年度量化数据必须公示并形成制度,既使当地民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又便于上级管理机关与各行业专业机构在地区间比较优劣。”罗祖亮说。
他强调,政绩考核技术性、科学性、时效性、行业专业性很强,不能援用GDP简单数据化模式,必须尽快建立配套的政绩考核技术标准体系,以确保政绩考核公平、高效,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效果,正确引导社会发展方向。(本刊记者 严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