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独家报道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独家报道

两会特稿 |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拐卖儿童刑法诉讼时效建议取消”

来源:民生网2018-03-03 17:49:42 诉讼时效 全国人大 理事长 刑法 志愿者 代表

摘要: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来参会,张宝艳坦言,“身上的责任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

“几年前,为了找代表、委员帮我们将建议传达上去,我曾在北京围堵过濮存昕等全国政协委员。那时,我就感觉到全国两会是传递百姓呼声、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渠道。”接受《民生周刊》民生网采访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回忆说。

如今,自己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来参会,张宝艳坦言,“身上的责任重大。”

张宝艳,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团结街道新岭社区居民,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创始人,“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

2007年,张宝艳和爱人自费创建“宝贝回家寻子网”,专门帮助被拐、被遗弃和走失的孩子以及流浪乞讨儿童回家。2010年成立宝贝回家慈善基金。

今年,她提的建议依然和拐卖儿童的话题相关。

“被拐卖的儿童,找到后基本都超过了20年。按照现行法律,对人犯子的诉讼时效只有20年。时间超过20年,就没法儿追究了。我建议,对拐卖儿童这种特殊犯罪的诉讼时效应该取消,不要受时间限制。”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说。

“让每个孩子可以放心地在玩耍,放学回家不用接。”这是宝艳心中的愿景。

为实现这个愿景,她建议说,“保护儿童仅靠家长是不够的,要从源头控制,要提高打击拐卖犯罪力度,让拐卖人员不敢拐,买方不敢买。”

(记者 郑智维)

 

(责任编辑:贾伟)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