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周刊2015-02-11 15:46:25 鄱阳 水警 江西
在“春雷”行动如火如荼进行之中,江西鄱阳水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损毁公共设施案。
2015年1月23日,鄱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称:昌江河凰岗镇溪口朱家水域朱某通、朱某尚的采砂船在偷采砂石,造成河堤损毁。接到网络举报后,水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凰岗调查,到达昌江河凰岗镇溪口朱家水域巡查时,发现该水域有一条采砂船停泊在朱家村堤岸边,该采砂船不远处停放了一艘未满载的运砂船,堤岸有大片倒塌的痕迹,经勘查,该采砂船悬挂鄱昌采68号的标志,船挖斗无陈锈、带砂石残留,有近期开采痕迹,船上无人看管,采砂船二楼船舱工作人员生活休息场所内发现一张身份证。民警通过身份证,顺籐摸瓜找到刘某春,通过询问刘某春及周围其他村民,确认船主朱某通利用采砂船偷采砂石造成河堤损毁具有重大嫌疑。之后,水警大队又多次赴凰岗调查并与凰岗派出所衔接希望将朱某通早日抓获。
在水警大队民警不懈努力下,凰岗派出所民警的大力支持下,2月6日,朱某通主动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在1月6日至7日,利用购买的采砂船连续两日靠近堤案偷采砂石,造成昌江河凰岗镇朱家水域堤岸宽3米左右,长30米左右范围的护岸损毁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朱某通被行政拘留九日。(赵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