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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拆,拆了建”,武大“炸楼”该谁说了算?

2016-09-22 16:24:32 武大 炸楼

摘要:9月10日,武汉大学工学部主教学楼由于武汉市东湖环境改造的要求被爆破拆除,拆除原因到底是“有钱任性”,还是“另有隐情”?

9月10日,武汉大学工学部主教学楼由于武汉市东湖环境改造的要求被爆破拆除,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座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操刀设计,于1997年开始建设,2000年投入使用,在当时耗资约1亿元建设,投入使用不到16年的教学楼在规划建设时便争议不断,如今需要再耗资1300万元爆破拆除,再次引发不少嘲讽之声。

从“鲁班奖”到“短命楼”

被炸掉的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曾获得湖北省“楚天杯”奖、建设部部级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和中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7月,武汉大学宣布启动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决定对该校东湖南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其中包括工学部第一教学楼,这座被师生们戏称为“变形金刚”的教学楼将被拆除和等面积还建。

9月10日凌晨,随着一声轰鸣,被称为“变形金刚”的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完成了自己16年的使命,消失在尘土飞扬中。

如今,这座曾经的“鲁班奖”因“有碍观瞻”被拆除,成为又一座名副其实的“短命建筑”。

武汉大学学生在接受央视的采访时说:“挺可惜的,这栋楼又没有什么损坏,而且相对较新,我觉得好浪费。”“这个建筑作为工学部一个比较标志性的建筑,也寄予了我们比较深厚的感情。”

拆除原因到底是“有钱任性”,还是“另有隐情”?

据当地媒体介绍,校方称“武汉大学工学部第一教学楼拆除的原因是主教楼建筑高度超高违反东湖风景区规划,对景观视线造成遮挡,破坏东湖景观和自然山体轮廓线;同时,区域现有建筑外观及环境质量不佳与东湖绿道、东湖风景区规划要求不相符,与校园建设要求不相符。”用一句通俗易懂的话概括就是“太高太丑,影响规划”。

武汉大学官网发布的《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也提到了该建筑在当时的合规性。

武汉大学教授车英也表示,从建筑学和城市规划来看,它确实存在有不合理的地方,拆除重建不仅有利于东湖周边环境的美化,也能让武大的建筑风格更加优化。

但是,早在这栋大楼动工前两个月,作为设计者的何镜堂院士曾在《建筑学报》上发表论文,阐述了这座教学楼的建设理念:“无论是新建,或扩建都应保持风景区与原有地形、地貌和山光水色的和谐统一,在体型、布局、层数、高度、色彩和格调上都应认真考虑,不要破坏风景区的整个环境气氛。”同时这篇文章也强调,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的各类用房使用面积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也给建筑设计师带来了一个难题。

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副教授的王发堂,1999年作为武汉水利大学建筑系的研究生,曾在《华中建筑》上发表题为《珞珈山的瑕玷—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主教学楼》的文章,称“(这栋楼)在整个风景区鹤立鸡群,犹如珞珈山优美环境走向破坏的一座墓碑……”

武汉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教授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建设这座主教学楼的初期,合校前的武汉大学曾提出过反对意见,认为该建筑会破坏东湖的风景,但由于种种原因,反对的意见并未能阻止该教学楼项目的上马脚步。

南方网评论员斯涵涵也发问:“变形金刚”不符合当下的规划蓝图及建筑理念,但是这座教学楼建设在前,新的规划标准在后,难道只能一拆了之,别无他法?

就这样,建得有理,向高度要空间,拆得也有理,因为它破坏了山际线,这栋鲁班奖的建筑,就这样在在争议声中建成,又在争议声中被拆除。

建楼拆楼,该谁说了算?

一座造价1亿元,使用了仅16年的大楼说拆就拆,这让我们在惋惜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不禁要问一句:建楼拆楼,该谁说了算?

武汉大学官网7月7日发布的《东湖南路(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发出动员令》一文称,在东湖绿道建设工程中,武汉大学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工程已纳入市政重点工程。其中该教学楼拆除在工程的重点内容中明确被点名。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退休教授赵宪尧说:“(东湖沿岸)水生物研究所、老干楼……还有好多楼。要按这个规定,武汉要拆多少楼?”

而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列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录,其分区与专项规划早应列入武汉市的总体规划。当初的建设者在没有依法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就施工建设与竣工使用的?

此外,新华网的相关报道称,这栋楼作为上世纪“向高度要空间”理念的产物,曾在教学科研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其建筑体量和建设高度,不符合2011年经住建部批准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该规划要求要严格控制湖滨地区和嵌入城市内部的洪山、珞珈山过渡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与自然山际线相呼应。对不符合规划的建筑予以拆除。

教学楼拆除的理由是不符合《武汉东湖风景区的总体规划(2011-2025)》。

1997年建造,2000年竣工,根据武大官网发布的《东湖南路沿线(武汉大学段)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中,这栋大楼时“按程序建造”,这意味着,该建筑当时是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建设的。当年手续完备,而工程质量也没有问题,怎么能用10年后的规划溯及以往?又怎么能把1997年建的大楼炸了以符合2011年的规划?

对此,清华大学城市规划教研室主任谭纵波,认为老建筑和新规划不符,并非违法,“我国的规划对于建设活动的管理,只有发放两证一书(或三证一书)时具有强制力。即,如果没有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建房是违法的。但已经建起的建筑和新编的规划之间有不符的地方,我认为并非违法。因为法律上有不回溯这么一个原则。”

而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那么,在国家教育投入仍然十分不足的情况下,武汉大学炸楼仅拆除费用就高达1300万元,在此平地上再建造一栋大楼的费用也不小,武汉大学是否有些太任性了?

大楼仅使用16年就被拆除,却并非因为建筑本身的质量和设计不能满足使用需求。虽然目前官方给出的原因看起来也有道理,但这一建一拆,面对亿元以上造价的浪费,我们实在无法说当年建是对的,今天炸也是对的。

短命建筑比比皆是,平均寿命仅30年

网易房产频道根据公开报道梳理出2010年-2016年间被报道的部分“短命建筑”。这只是其中比较受关注的一部分。

据了解,我国的建筑一直盛行“土豪风”。

在盖楼方面,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曾引用数据: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此外,相关数据显示,城市的垃圾与建筑有关的占到40%左右。

在拆楼方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14年发布的《建筑拆除管理政策研究》报告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共有46亿平方米建筑被拆除,其中20亿平方米建筑在拆除时寿命小于40年。以此推算,“十二五”期间,每年过早拆除建筑面积将达到4.6亿平方米。有媒体粗略估计,如果按照每平方米拆除费用1000元人民币计算,则每年建筑过早拆除要花费4600亿元人民币。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建筑为50~100年。然而现实却是短命建筑比比皆是,2010年,时任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就提出我国被拆除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30年。如果对建筑的楼龄进行PK,你会发现不少建筑的年龄还未满10年就被拆除,有的甚至直接被扼杀在摇篮中。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对2001年至2010年公开报道的54处过早拆除建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不合理拆除的竟高达90%。其中不合理拆除中,因商业利益、形象政绩等原因严重不合理拆除的占55%。这些被拆的短命建筑不得不用“死于非命”来形容。

央广网认为,造成建筑“短命”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或许无法避免,我们希望能有更科学节俭的方式加以挽救,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拆了之。

网易房产分析称,这些被拆的短命建筑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建筑质量不过关而拆除。如2010年3月,建成不满10年的海南海口“千年塔”,因塔的钢结构锈蚀十分严重,且缺乏养护,存在安全隐患而拆除。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规划调整、经济利益驱动、追求GDP等因素,对正常使用的建筑物拆除,人为缩短了建筑寿命。如2010年2月,仅13年楼龄的江西南昌五湖大酒店因建设五星级酒店的需要而被拆除。有涉及开发商违法而拆除的。如2015年12月,天津水岸银座和名门广场被媒体曝出拆除计划。此外,还有随着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拆迁置换带来的土地收入,也成为推倒“短命建筑”的重要推手。

如何避免以及如何对待短命建筑?

短命的建筑造成大量投资付之东流,我国甚至创造了两项世界第一:在消耗了全球最多的水泥和钢材的同时,我们也生产出每年高达4亿吨全球最多的建筑垃圾。

《澳门日报》报道称,“短寿命”与资源高消耗并存,已成为中国建筑产业的一大通病。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二十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四成的水泥和钢材,这一切却只能持续二十五年至三十年时间。

《法制日报》表示,近年来,城市建筑频频拆建,看似所有项目都符合程序,但在“合法短命”背后,却是权力对政绩、对GDP的片面追求,造成大量国家资金的浪费。

如何遏制短命建筑的出现,已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京华时报》就“武汉大学炸楼”事件以及“短命建筑”发表了相关的评论(《“规划换届”不治,短命建筑不绝》,孔方斌,9月12日)。评论指出,这个典型的“短命建筑”,正是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文章认为,究其原因,既有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短视,重建设规模、轻整体协调,重经济发展、轻人文精神;也有规划设计与执行的任性,反映出长官意志之下的“政绩考量”和“利益追求”,才会导致“一任书记一座城,一个市长一新区”的“规划换届”现象。

“吊诡的是,建也好、拆也罢,表面上都经过了合法的程序。”文章指出了所谓“经专家论证”背后的“花头”:“只邀请持赞同意见的专家们参会,征求民意时则有意无意缩小公开范围,缩短公开时间,甚至搞突然袭击,令人措手不及。”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教研室主任谭纵波表示,让建筑更“长寿”,这个原本就是规划建筑专业的使命。但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情况下并不是专业的问题。怎么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有两点:一个是专业问题,用专业的方法来解决,交给专业人员来解决;第二个就是全民要理解规划建筑,它是一个科学。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赵宪尧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完善,关键在于执行,应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追责程序;同时,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应综合听取不同意见并决策出最合理方案。

新华网认为,遏制权力和利益冲动,关键要扎好制度的篱笆,让城市规划建设回归专业和理性,保障决策程序公开透明。

结语

武汉大学工学部主教学楼已被拆除,但在它废墟之上新建的,不应该仅仅是一栋新教学楼,更应是对于规划决策的科学论证和严格的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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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新媒体中心

来源:新华网、央视新闻、央广网、澎湃新闻、京华时报、法制日报、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网易房产、 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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