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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完工 5075套保障房陆续交付

来源:贵州都市报2017-01-03 10:51:46 贵阳市 安居工程 项目

甜蜜小镇已建好的小区楼房。

工作人员带领业主陈四海验收新房。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对贵阳市部分市民和在贵阳务工的外地人而言,应该是最高兴的时候。因为贵阳市推出的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已完工,15075套保障房能帮助他们拥有“幸福小家”。

去年12月31日当天,贵阳市保障性住房中天·甜蜜小镇小区顺利交房,业主纷纷拿到新房钥匙。据悉,拿钥匙、验收保障房工作将持续至今年1月13日。

“我购买的新房有60平米,是一套设计满意的2室1厅保障房。”家住湖南益阳在贵阳务工的陈四海说,去年8月,他和朋友吃饭时得知自己的条件符合购买中天·甜蜜小镇保障房,当晚就从网上查到这是政府推出的安居工程示范项目,3000多元一平米。第二天,他就去甜蜜小镇看已成现房的小区环境,感觉周边环境绿化好,楼房修建也好,就订购了一套。

据了解,中天·甜蜜小镇项目,是贵阳市“十二五工程规划”安居工程示范项目。该项目位于贵阳北京东路延长线,项目规划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教育体系等,同时涵盖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文化图书馆、医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公交车始发站等各类配套服务,整个小区共有15075套保障性住房。目前正值第一批交付保障住房时间,为小区1、2、6三个组团,共30栋楼房总计8312套。小区其余保障住房,将在达到交房条件后陆续交付。

作为第一批获得保障性住房的新业主,陈四海称,23.5万元的房款,他已首付了5万多元,其余的欠款将每月按揭1400多元,还款15年,感觉压力并不大,可以承受。

据了解,4年前,贵阳渔安新城修建16栋保障房,共4432套,已于2015年8月售完,于2016年6月30日全部交付。

中天·甜蜜小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示范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可解决15075户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请: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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