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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共减3.34亿元

来源:齐鲁网2016-12-29 11:11:34 烟台 药品 医院

烟台市卫计委消息,自今年6月30日零时,烟台市22家城市公立医院较省里规定时间提前启动改革之后,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截止10月底,全市公立医院住院人次同比增长18.09%,次均住院费用降幅3.33%,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共减少药品加成收入3.34亿元。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运行平稳,基本达到改革预期。

取消药品加成,共计3.34亿元

烟台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共减少药品加成收入3.34亿元。在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方面,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各级财政补偿10%,共计34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对医院的经常性投入给予保障,包括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以及对医院承担的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公共卫生专项补助。”

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实施范围是全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以及省属驻烟公立医院等同步推进改革。参改医院共22家,其中,市属医院10家(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烟台市北海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烟台市口腔医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传染病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区属医院9家(烟台芝罘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烟台肺科医院、烟台市福山区妇幼保健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烟台业达医院、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烟台市牟平区口腔医院),省属驻烟医院1家(滨州医学院附属烟台医院),驻烟部队医院1家(解放军第107医院),国有企业医院1家(烟台海港医院)。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平均增幅66.7%

在此次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我市适当提高了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将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方式,适当减轻患者个人负担。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烟台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步提高了诊察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平均增幅66.7%;降低了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平均降幅24.9%,药品加成补偿率达到80.16%。

与此同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6月30日前,各医院修订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突出业务开展、服务效能和科研创新方面的考核,医务人员薪酬不再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

此外,烟台市还积极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在烟台市中医医院、莱州市中医医院、蓬莱市中医医院正式启动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将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等7种常见病纳入改革范围,出台了中医优势病种最高收费标准和医保定额支付办法,患者医药费用平均降幅30%。

烟台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17年底,烟台市将初步建立起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降低到30%以下。(栾诺诺 姜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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