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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谈民生丨云南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

来源:《民生周刊》2016-12-05 16:12:40 云南 民生 格局

△云南省商务厅厅长和良辉

云南立足本省民族工作实际, 努力进取, 开拓创新, 把改革开放作为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支点, 以民族团结进步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促进我国民族地区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带来诸多启示。

云南自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战略以来,确定了十大示范任务,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和民族关系和谐等10个方面全面推进,开展了一系列颇具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鲜明特色。

云南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例如,将全省民族地区划分为六类,因地制宜、因族施策,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地区团结的各种矛盾纠纷;实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机制,实现全省民族团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作为边疆民族省份,云南虽然不是民族自治区,但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实际出发,先后出台了37件自治条例、134件单行条例、6件变通规定和7件地方性法规,形成了较为齐全的云南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作为一个民族文化资源异常丰富、民族文化特色十分浓郁的边疆省份,在推进文化现代化过程中,一方面大力保护和继承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现代文化体系建设。云南民族文化以其浓郁的民族性、乡土性和人文性,不仅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而且成为云南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强省战略”的支撑和依托。

云南始终正视各地区、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承诺“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通过因地制宜、因族施策的方式,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发展。

云南始终坚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形成了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相帮助、相互包容的价值观,使民族团结有了共同的理论认同和思想认同。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民族事务委员会为主要职能部门,构建起全省开展民族工作的大格局。云南省委先后成立边疆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部、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建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还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民族工作助理员、民族工作信息员,保持有效和畅通的渠道,倾听、了解、关心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呼声和需求,不断增进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

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从多民族共存聚合的基本省情出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强化民族工作意识,把民族关系构建作为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把平等互信作为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工作理念。主动调研、解决民族问题,预先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把民族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因此,云南经验不仅是现实可行的,而且是长期有效的。在一定程度上讲,云南经验在全国,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示范区建设的成功,无疑会使云南成为其他民族地区争相效仿的榜样。所以,除了云南本身的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外,还要充分发挥中央所拥有的巨大能量,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制定特殊政策,动员和协调全国力量来支持云南的示范区建设,借助国家力量推动云南尽快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早日发挥其示范作用。根据调研所了解到的情况,结合目前示范区建设所面临的挑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不断提升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危机管理能力;树立政府服务的理念。

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推进新型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

进一步提高扶贫攻坚力度,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资源开发要更多惠及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必须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支撑能力,加强对周边国家的边民政策、边境居民情况的了解;必须加强民族融合发展。

继续保持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这是依托自然保证民生发展的根基。

积极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稳定边境州(市)人才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他们的待遇、素质和管理能力,边境民族地区的交通设施;必须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并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与社区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实践证明,以民族平等团结为原则处理民族问题,如果没有高效率的民族工作机构,没有高素质的民族工作队伍,就难以保障这一原则得以真正实践。必须大力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工作部门和干部队伍驾驭及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履行好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职责。

△云南省商务厅厅长和良辉(中)在进行调研。图/葛昶

(云南省商务厅厅长  和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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