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都市报2016-12-01 10:40:14 都匀 明起 处理费
从12月1日起,都匀市将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6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今年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调整至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1.40元。
都匀市将对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6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7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绿茵湖办事处视为都匀城市区划范围,居民生活用水及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均按都匀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执行。
为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和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而降低,经市民政局核准并出具证明的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等低收入家庭,按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50%减半执行,对确实贫困居民可由市民政负责补助。(文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