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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丨濮阳“零地价”遗痛(下):过桥资金迷雾

来源:《民生周刊》2016-11-11 15:11:57 过桥 濮阳 地价

2013年1月,辞官下海多年的刘忠林以河南双发石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双发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项目投资合同书》。随后,双发公司以“零地价”获得了一宗195亩工业建设用地及其使用权。同年6月,该公司“年产55万吨油套管”项目在范县工业聚集区内破土动工。

2014年末,就在项目土建基本完成、2#厂房已开始投产之时,《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布,其中和禁止“零地价”有关的内容引起了濮阳当地各区、县政府的高度警觉。

诚如河南某地级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分管土地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所言,“这份通知一下发到地方,最让领导们头疼的还不是没了‘零地价’之后招商工作以后怎么开展的问题,而是之前留下的隐患问题怎么消除。”

2015年5月26日,由范县政府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核算领导小组进驻双发公司,对其在当地投资的项目进行投资成本核算。

尽管刘忠林认为“这是范县当地个别领导为了明哲保身,借机达到收回公司手中的土地使用权的目的,以免被禁令击中。”他本人表示要力争“‘死扛’到底,不做半步退让。”

然而,在种种压力面前,作为濮阳境内最大的石油装备制造企业的掌门人,刘忠林在范县坚持“斗争”一年多后,于2016年6月7日选择在《资产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带着遗憾离开了范县。

与县长发生“不愉快”

2015年劳动节一过,刘忠林走进了范县县长赵丽玲的办公室,向其反映该县有关部门在为该公司办理土地资金来源合法证明过程中,存在故意拖延行为,此举已经影响到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进程,故恳请赵县长出面协调一下,然而却被告知“证明材料不能出,因为‘年产55万吨油套管’项目政府马上要收回来。”

刘忠林表示不可理解,当即表示项目是该公司战略布局的结果,如果停下来公司将无法向股东交代,“所以政府不能想当然!”

有了这样一次“不愉快”的沟通之后,刘忠林说他内心极为矛盾,一时不知如何收场的他在濮阳市一位老领导面前提及此事,而这位老领导也是双发公司在范县投资建厂的支持者之一。

老领导提醒刘忠林,作为一道禁令,“零地价”问题“真要追究起来是要处理人的”。老领导还敬告他说,“如果县里无人愿意为你的项目用地担责,接下来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

该来的总是会来。2015年5月17日上午,范县有关部门通知刘忠林下午到双发公司项目工地参加协调会,称市、县两级领导都会参加,专题研究该项目收购问题。

据刘忠林回忆,主持会议的是濮阳市一名阮姓副厅级领导(目前已赴新乡市任职),而该领导正是濮阳市委市政府督导双发公司范县项目建设的负责人。

协调会现场,刘忠林代表双发公司同意范县政府提出的收购意向,但价格应与公司实际投入金额相等。

“市领导要求随行的市工信委与会人员督促落实此事。赵县长也表态说会尽快组织力量,核算我们公司的实际投入。”

2015年5月26日,一个由范县财政局、审计局、工业聚集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核算领导小组进驻双发公司。

“新官不理旧账”阴影

需要提及的是,对于范县政府出资收购一家民营企业资产的做法,当地有个别党政官员彼时是有异议的:“要是濒临破产的国企,政府出面救市也说得过去,一家处于正常发展状态的民营企业也要出资收购,这笔钱怎么出?《预算法》准许吗?资产收回来如何处置?卖给下家?下家那么好找吗?”范县一位不愿具名的副科级干部说。

2015年6月2日,资产核算领导小组的核算报告出炉,最终,“年产55万吨油套管”项目被核定为4637万元。

被明码标价之后,双发公司终止了一切与范县项目有关的建设,进而希望当地政府尽快将资产收购资金转至公司账户,但未果。无奈,刘忠林于8月下旬向前文阮姓市领导求助。

同年11月10日,刘忠林被“安排”见到了范县县委书记王秋芳。在反映了公司的现实处境后,“王书记说县里也有困难,但如果双发公司能主动把项目的土地证、房产证上交到县委,县里会认领4637万元中的4200万元,而且会马上落实。”

然而让刘忠林再次失望的是,当双发公司按要求将权属证明上交后,“王书记却说县委不管钱,管钱的是县政府,让我去找县长要。”

针对上述说法,《民生周刊》记者曾以短信的形式向王秋芳书记求证,但截至发稿时也未收到其回复。

失望至极的刘忠林开始给濮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写信,反映自己作为范县招商引资企业遇到的种种不平之事。据其透露,书信内容引起了市委书记何雄的高度重视,指示由市“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好此事。

“一创双优”指的是创新思想观念,优化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濮阳当地媒体称,近几年该市通过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优化了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了制约濮阳发展的突出问题。

随后不久,范县组织召开了四大班子会议,决定将之前由资产核算领导小组核定的4637万元降至3000万元后兑付给双发公司。

尽管刘忠林对这种“政府单方定价”的结果并不认可,但没过几天,一批“说客”便主动找上门来说县领导马上换届了,如果3000万还不见好就收的话,新领导走马上任后是不会认账的。刘忠林承认自己被说服了。

2016年6月7日,背负着各种压力,刘忠林代表双发公司与范县城投公司在资产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以3000万元的价格“贱卖”公司的项目。

▲让刘忠林颇为失望的是,当双发公司按范县县委书记王秋芳的要求将项目涉及

到的权属证明交到县委办公室后,王书记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承诺。图/郑旭

一笔蹊跷的过桥资金

采访中,刘忠林向《民生周刊》记者透露,从2015年6月开始,由于他不间断地反映问题,终于等来了一笔来自濮阳官方的资金援助。

正如前文所提,因范县政府直至2015年8月下旬也未向双发公司兑现收购款,而该公司之前因项目建设所需,从某商业银行贷出的2000万元贷款,如9月1日前不能归还,双发公司则会因违约被拖进诚信黑名单。无奈,刘忠林向阮姓市领导求助。

按照刘忠林的说法,该领导曾出面协调范县先拿出2000万元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但范县方面表现得很犹豫。而后该领导又协调濮阳市工信委,希望能从由其掌管的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里借出这笔款项,但工信委回应称资金池里没有等同数额的资金。

最终,经过多方商议,范县政府同意从财政拿出1000万,注入到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池(下称过桥资金)中;过桥资金使用管委会按程序再从资金池中拿出1000万;两笔款项合并后于2015年8月31日转入双发公司账户。

过桥资金是濮阳市政府对境内符合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能够按时续贷而提供垫资服务的政策性资金。2015年6月,该市成立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机构。

根据《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机构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过桥资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企业申请使用过桥资金时,承贷银行应同意续贷后,将过桥资金材料报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分管市长签批。

然而《民生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濮阳市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机构实际上并未与贷款给双发公司的某商业银行签署过合作协议,双发公司当时也未提供承贷银行同意续贷的合同,有分析指出,“该笔资金能够进入双发公司,不排除是行政力量干涉结果。”

超千万滞纳金被贬值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上文办法规定,过桥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最长不能超过30天,10天内免息,超过10天的按每天2‰计收滞纳金,滞纳金用于补充、扩大过桥资金规模。

然而,从2015年8月31日2000万元的过桥资金进入双发公司账户,到记者赴当地调查之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使用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天”的过桥资金由于超期使用,以至于应缴滞纳金已超过1000万元。

有证据显示,2016年6月11日,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向双发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尽快归还过桥资金本金及其滞纳金。

 刘忠林认为,因为范县政府失言在先未兑付公司收购款项,这才倒逼市、县两级政府违规动用了2000万元的过桥资金,“所以这笔钱市工信委应向范县索要。”

至于滞纳金,刘忠林对照双发公司与范县城投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解释说:“根据约定,这笔钱应该由城投公司负责与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机构协商解决,而这家公司实际上就是范县财政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

“这笔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问题,相反我倒认为企业自身要找找原因,要知道政府这么做都是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濮阳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办一位南姓负责人称,目前市里已经开会研究过了,为减轻双发公司负担,这笔滞纳金不再由该公司负担了,“但这不意味着滞纳金不要了,而是由范县政府来还。”在被问及范县政府应还数额时,该负责人表示说:“260万!”

至此,一笔数额超千万,用于补充、扩大过桥资金规模的滞纳金,在由范县政府接盘后被悄然贬值了。

▲根据《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过桥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

过10天,最长不能超过30天,10天内免息,超过10日的按每天2‰计收滞纳金。图/郑旭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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