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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对困难家庭实施取暖救助 最高500元

来源:辽宁日报2016-11-11 10:58:16 铁岭 家庭

铁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边缘户)今年冬天不用再为取暖费发愁了,日前,铁岭市已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的意见》下发到各县(市)区,保障上述困难家庭人员过上“暖冬”。

困难家庭取暖以户为单位按采暖期救助,每个采暖期每户救助一次。对居住在通过个人缴费由供暖单位统一供暖地区的困难家庭实行集中供暖救助,对居住在非统一供暖地区的困难家庭实行分散取暖救助。

集中供暖救助标准按家庭住房面积和当地供热收费标准确定,每个家庭只计算一套住房。城乡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年救助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年救助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救助标准范围内的,按该套住房实际应交纳的合规采暖费全额救助;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救助标准的,超过部分的采暖费自行承担。

分散取暖救助标准为,城市低保家庭、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年救助标准5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年救助标准300元;农村低保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年救助标准不低于200元。(张春喜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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