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2016-09-02 15:45:33 聚力 淮安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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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是淮安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窗口和前沿,在推进法治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率先垂范,积极打造平安法治示范区。由于开发区司法机关建制较晚,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为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创造后发优势,开发区法院自2013年8月成立起,始终坚定大局意识,坚定公正司法,坚定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地方法治建设。两年多来,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官说法”、“司法引领工程”、“千名法官(干警)进村居”、“法护家园”等系列法律宣讲活动,精心谋划部署,有序推进实施,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为推进平安、法治开发区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2015年,该院获得区科学发展目标考评一等奖、市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委政法委 “淮安市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市中院 “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立案庭获 “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称号、“淮安市五一巾帼标兵岗” ;民庭获淮安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一、普法工作全员参与
建院两年多来,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普法宣传,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两手抓,两促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普法宣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长牵头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开发区和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普法工作规划,在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全年普法宣传主题,在月度重点工作中安排具体活动,并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二)不断完善分解落实机制。该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但没有放松普法工作,为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院党组与各部门每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中,都会明确各部门普法工作总体任务,并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分头抓落实;下发《年度重点督查事项》《“与法同行、法官说法”系列法律宣讲活动责任分解》《司法引领工程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普法活动推进的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和时间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员,定期检查督促,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定期督办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普法工作,在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每周工作安排时,及时回顾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保证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四)落实普法责任追究机制。在部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部门未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对职能部门交办的普法工作,如发现推诿扯皮、不落实情况的,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年度工作连续两年处于全市条线后三名的,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
二、普法活动丰富多彩
通过组织巡回审判进乡办、法律宣传进校园、庭审观摩进法庭、司法服务进企业、普法宣传进社区等系列法律宣传活动,普及宣传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
(一)巡回审判进乡办。在全区所有乡办和富士康集团全部设有巡回审判点,出台本院《巡回审判进乡办活动方案》,安排法官每月5日或10日定期入驻巡回审判点,与社区群众和基层组织进行沟通,与乡办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将涉及乡办的审判情况反馈给乡办,传递法治观念,有案件的现场开庭、就案讲法,没有案件就在巡回审判点接受群众咨询。2014年以来已在全区9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200多场,11000多名群众参与活动,不少群众已经养成习惯,每月按时到巡回审判点看开庭、咨询法律问题;在徐杨乡开庭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自发参与旁听群众360多名。
(二)普法宣传进校园。2014年,在该院建议下,开发区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司法处共同参与,为全区所有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在此基础上,该院又安排15名法官担任15家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实行“一对一”普法服务,每学期到学校上一次法制课,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学会保护自己,同时远离危险、远离毒品。两年多来,该院法官送法进学校67次,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同时,该院积极请进来,通过开放日、院校共建等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普法。2015年3月份与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大学生普法教育和实践基地,先后接收该校5名大学生来院实习,感受法治文化;积极为大中院校提供模拟庭审等业务指导,该院指导的淮安高职校代表队在全市模拟法庭大赛获得第一,在全省比赛中获得银奖,实现该项赛事的“双丰收”。
(三)庭审观摩进法庭。在走出去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请进来,让人大代表、社会群众、在校师生亲自感受庭审的庄严、法律的尊严、法官的威严,增强法律意识。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起“人大代表QQ群”,定期通过互联风与人大代表在线交流沟通,定期推送群消息,发布案件庭审信息,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代表观摩评议,接受监督。2015年先后邀请30多名人大代表来院观摩院长办案,规范公正的庭审程序、高超的驾驭能力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庭后,院长结合案情就案说法,进一步阐释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为避免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此类纠纷提供参考建议,深入浅出的讲解得到人大代表一致肯定和好评。两年来,该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17次,参与活动代表190多人次;还先后邀请开发区开明中学、徐杨中学、淮安高职校等学校师生300多人来院观摩庭审,就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
(四)司法服务进企业。2014年该院出台《关于开展“法官联系企业”活动的通知》,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5名法官联络辖区40家重点企业,定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上门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15年该院重点面向企业开展司法服务活动,选择一起员工盗车案赴富士康集团开展巡回审判,教育企业员工遵纪守法,帮助企业加强管理;赴开发区商会为40余家企业管理人员专题讲授“公司商业贿赂法律风险防控与管理”,结合案例剖析法律,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增强企业“免疫力”。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院领导亲自到辖区重点企业调研走访,解答企业关于合同、劳动争议方面的咨询,指导化解法律难题;召开知名企业家座谈会,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积极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为解决涉企纠纷提供法律建议。立足审判工作实际,面向专业市场开展大型专题调研,分析专业市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决策参考,调研报告得到管委会领导批示肯定。两年多来,该院共为辖区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司法服务290多人次。
(五)普法宣传进社区。充分利用“三八”“3·15”“12·4”等普法宣传的重大节点时间,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广场,走进社区,开展户外法律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节点户外法律宣传咨询逐渐形成常态化机制。精选典型案例,精心编辑《普法宣传手册》,现场发放给过往群众。2014年、2015年,该院牵头组织开发区公安、检察院、司法处、信访局、党政办、人大工委等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联合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前往咨询;两年多来该院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大润发超市广场、东湖办山前村部、徐杨乡社区中心等场所组织广场法律宣传活动23场,接待群众7100余人次,发放普法手册5800多册。2015年3月6日该院女法官在东湖办山前村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一名因家暴导致断手的受害人亲属来到现场,详细讲述了案件经过,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此案后来引起省市妇联的高度关注,该院法官持续跟踪此案,及时为受害人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建议,2015年该案刑事及民事部分均妥善审结,被告方服从判决,受害方表示满意。
三、普法工作扎实有效
在稳步推行“与法同行 法官说法”系列法律宣传活动中,该院于2015年重点开展“司法引领工程”,着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增强本院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
建院两年多来,该院以普法工作为己任,不断夯实法治开发区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区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增强。两年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8.2%,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增长39.3%。特别是在组织辖区执法部门观摩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案后,凡成为被告的部门、乡办,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全部能到庭应诉。涉及重大工程、重要项目的决策和纠纷化解,相关部门均会邀请法院参与会商,提供建议,协同化解。
二是广大群众维权更加理性。随着巡回审判贴近基层,向基层倾斜,就案说法深入群众,庭审观摩日益常态化,辖区群众口口相传,对诉讼的期待更加理性,维权行为也更加理性。过去经常投诉法官办案拖延,2015年投诉率大幅下降;过去经常骚扰法官,现在不少当事人懂得了法律程序,更加平心静气对待诉讼;过去关注负面消息,信访不信法,现在很多群众经常浏览法院案例,在案例中寻找借鉴,提供警示。
三是一大批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2015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684件,同比上升37.2%,共有890件民间纠纷诉前调解,210多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妥善调处,3210件涉群体、涉农民工纠纷成功化解。与此同时,涉民生案件出现积极变化,在2014、2015连续两年收案总数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涉及普通群众的赡养类纠纷案件却下降了15.38%,青少年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1.3%。
四是普法网络日益健全完善。在党工委的领导支持下,该院牵头开展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区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目前已经形成法院牵头,覆盖9个乡办、15所学校、40多家重点企业、70多个机关部门、130多家社区的普法格局,形成了点面结合的普法宣传网络,普法宣传活动在这一网络中同步推进,遍地开花,再结硕果。
普法活动开展以来,省市媒体陆续进行了报道,在省级以上媒体见报上网340多篇(幅),最高法院微信、中国网等媒体广泛刊载。2014年人民法院报记者来淮就活动开展专题采访区党工委周毅书记,并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头版刊发长篇通讯《百姓说事零距离,法官说法接地气》。党工委周毅书记评价法院工作:奋发有为、创新作为、担当敢为、爱民善为。2015年《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再次在头版、头条重要位置,以《融入新常态、拼搏勇担当》为题报道该院“司法引领工程”活动,《淮安日报》予以整版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