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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有温度 发展才真实

来源:北京晨报2016-09-01 16:27:35 温度 城市

摘要: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

配图

事件回放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靠行政命令、搞运动式,但一些地方层层分解、相互攀比、调整口径,存在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乱象,影响新型城镇化水平与质量持续提高。同时,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有偿退出渠道不畅,土地市场萎缩、配套政策滞后加剧融资难等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阻力,亟待加快试点改革,为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力。(8月31日《经济参考报》)

●建言

城镇化宜两头发力

人为推高城镇化率数字,仍是数字注水习惯的功劳。在严打统计造假、严肃控制玩数字游戏的语境下,仍然出现数字注水的现象和问题,恐怕还在于急于求成的城市建设欲望在作怪。

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是人口居住环境变化和户口类别转换的简单事儿。从以农业和小农经济为主的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迈进,关系到农民生活习惯、生活保障、现实处境的问题,更涉及城市建设环境、城市保障功能、城市化建设的弊端等因素。从现实看,城市的房价、生活成本、医疗保障、养老问题,与农民找不到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形成相应的反差,使得城市魅力没有提高反而削减,城市化建设欲望过猛过强,反而出现逆城市建设的苗头,让人纠结。所以,推进城镇化,同时防止“被城镇化”,除了改变数字注水习惯,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把握适宜的发展速度,还要脚踏实地,从城市环境和农村发展两头发力。

对城市而言,不只是高楼大厦林立般的辉煌,还要让农民能够在城市立身、安命,有获得和享受感。其他农民才会愿意跟着他们进城。从农村发展层面来说,要推进农业农场化、农业企业化建设。农场化、农业企业化建设,意在让有能力、有实力的农民实现科学化、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养殖,使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成为农民企业化发展投资股,使土地实现更多的收益,释放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这看起来是背水一战,却可以促使农民寻找新的发展机遇,而不是一只脚站两条船,人在城市,心仍然牵挂、留恋农村的一亩三分地。(卞广春)

●提醒

逆城镇化值得担忧

新型城镇化的愿景虽然光明,但真正实施起来并不是解个一元一次方程那样轻而易举。

一方面,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增加,农村迎来了无限的发展空间,农村户口也随之成了“香饽饽”,这导致即便部分农民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户口也不随迁;另一方面,产业发展的滞后和城镇化建设突飞猛进不匹配,产业和城市融合密度太低,再加上城镇服务供给能力不足,自然也就吸引不了有转移意愿的农村人口等。

困难是显而易见的,但“剑走偏锋”的现象更值得警惕。

种种“户籍城镇化”、“一夜城镇化”的现象,实则是违反了事物客观发展规律。城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人,是人来了之后如何通过自己技能获得幸福感和归属感。建好了“美轮美奂”的城镇,却吸引不了群众入驻,这几乎成了很多地市“美丽的废墟”。

急功近利的扫街式的城镇化建设,在很多地方也只是一个表面上的繁花似锦,根本掩盖不了“败絮其中”,比如城镇化配套政策不足的问题。虽然国家针对推动新型城镇化出台大量政策,但从基层实际情况与操作能力出发,只有土地增减挂钩与政策性银行贷款两项能用得上,但由于眼下社会资本对土地预期收益并不看好,加上投资扩张谨慎,土地换基建的做法越来越难,建好的城镇无产业、缺乏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也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

所以,“一蹴而就”的城镇化是另一种形式主义,更是一种“逆城镇化”的行为,值得警惕。其实,只要不好高骛远,在决策的时候严谨、科学,从人的角度出发和思考,在形式上实质上统筹推进,即便速度会慢点,也是值得称道的。(樊树林)

●反思

城镇化的目的是人

“被城镇化”早已不是一个新名词,尽管媒体一再报道,却还在不断上演。这种现实,显然离不开政绩因素。一直以来,城镇化率被地方政府视为一项重要政绩。因为,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是城镇化率。而城镇化又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于这一重要历史阶段,实现高城镇化率,无疑是地方官员的政绩梦想。

为了政绩,一些地方将仅仅在城镇生活较长时间,并没有享受到和城市居民等同的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待遇的农民工,也包括大量农业户籍人口、大学生、拆迁人口列入城镇人口当中,从而使城镇化率迅速飙升。有统计显示,从2007年到2011年,城镇化率由44.94%上升到51.27%。

不合理的现象背后总有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有着莫大关系。比如北方一个省会城市,之前一段时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近乎“零增长”,但随后忽然制定出8%的预期增长率,而这,居然是当地领导参照全省规划及周边城市目标制定的,就连当地政府都坦承,要完成这样的指标可能性不大,那么就只有“被城镇化”。

类似的现象还有很多,制定过高目标的同时,却忽视现实可执行性,带来种种问题。除此以外,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没能做好“加减法”也是“被城镇化”不断上演的原因,比如不能转换发展思路,剥离简单的政绩思维,不能有效解决农民进城后的生存问题等。

必须看到,城镇化的终极目标始终是“人的城镇化”。所以,面对不断上演的“被城镇化”,需要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深刻反思,根据实际调整目标、做好“加减法”。(禹海君)

●析理

如何消除成长烦恼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农民或“被城镇化”的担忧早已有之,正因为如此,中央才三令五申。可即便如此,一些地方依然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如在推进户籍改革过程中,不是从农民意愿出发,而是层层分解,通过撤县设区、撤乡镇设街道,借助统计口径改变等手法,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这与其说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倒不如说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不难发现,虽说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但是,某些官员好大喜功念歪了经,在执行过程中歪曲了正确的轨道。

要知道,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纵然完成了身份上的转变,却不等于真正融入城市。往前看,买不起房看不起病找不到工作,如何在城市惬意地栖居有尊严地生活?往后看,失去了土地保障,有一天老无所依,何以能有更多的获得感?

户籍改革的前提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城市,不能强迫。其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不能看人下菜。同时,要加快产业配套,确保每个新市民可以安居乐业,不能让他们背上包袱。

总之,新型城镇化是一场跨越城乡的改革,要和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频共振、同步推进,需要全社会的配套改革,否则就是一厢情愿。所以,新型城镇化,出路还是在于继续完善配套改革,充分释放红利,以深化改革来消除成长的烦恼。尤其需要创新政绩评价体系,给新农村建设竖立界桩,给盲目推进城镇化者明确罚则,给好大喜功者戴上法律紧箍咒。以求在确保农民不再“被城镇化”的前提下,做到依法依规、有序有度,为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力、新活力。(张国栋)

●三言两语

城镇化不是农民进城就结束了,更重要的还在后面,即怎样保证进城后的农民可以更好地生活下去。

——高威

户籍进了城,人却没进城,究竟是什么原因,值得反思。——王新民

农民进城,变成市民,不仅是身份上的,还包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等多方面的进城。——龚燕

以前是城镇户口吃香,现在是农业户口吃香。农民不愿放弃农业户口可以理解,关键在于正确引导,保障利益。——章先锋

弄虚作假,名义上的城镇化,有什么意义呢?反而可能让“被城镇化的农民利益受损”,地方政府需要谨慎。——黄岭

产业先行、服务先行,制造吸引农民进城的环境,让农民知道,进城会更好而非更坏,无疑是推动城镇化最有效的办法。

——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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