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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商征税应体现公平原则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6-08-17 15:08:28 电商 原则

是否对电商征税,并非一个新的争论议题。但最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出席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时,又一次将这一话题抬出水面。

针对电商是否征税,楼继伟给出了肯定答案:税收政策首先应该体现公平,其次是鼓励创新。数字经济包括电子商务都是创新,对于这些新兴行业应该收税,否则不公平。同时,楼继伟透露,今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零售额增长28%,实体店增长8%。数字经济有很大社会影响力,有很大的既得利益,但真正付诸实施很难。

毋庸置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最活跃的经济活动之一,据统计,2015年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3.3%。楼继伟所谈到的 “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很大的既得利益”都依托于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之后的这一系列增长数字。

但与此同时,其快速发展背后也隐藏着新问题:线上、线下税收不公平;销售假冒伪劣;刷单虚假交易;不正当竞争带来的劣币驱逐良币等。

一直以来,对于是否对电商进行征税,争议的核心要点无非围绕征税是否会与中央所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相违背,是否会打击营业额较低的中小创业者们的创业热情,以及征税如何才能得以普遍、有效和公平开展等问题上。

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的是,公平是税法的生命线。无论是线上经营还是线下经营,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均应享有同样的税制优惠且承担同样的纳税义务。对其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均应一视同仁。

不同的纳税标准,则明显违背依治纳税下的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并引发市场的失衡,当前很多实体店纷纷倒闭并将业务搬至网络,纵然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但不得不说,网络经营可逃税就是其中的一条重要影响因素。

事实上,目前国内的电商企业如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等规模较大的B2C电商,均是工商注册企业,实现了正常交税;但也仍有部分电商或个人网店的卖家,没有被纳入征税范畴。

京东集团税务与资金副总裁蔡磊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部分个人无照通过上网销售虚假商品,牟取暴利,在逃避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诚信的市场秩序。同时无“址”使得非法企业在网上卖假货、水货,消费者售后维权非常困难。某些商家的偷漏税现象,不但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同时也是对依法纳税的实体经济和其他电商企业的不公平,不利于整体经济和行业健康发展。

而对电商征税不但有助于解决税收诚信问题,而且会促进经营诚信,从更深层次看,最终也促进了社会诚信。蔡磊认为,电商纳税目的在于公平,而不是给中小卖家增税。为保护小卖家利益,可以通过审慎调研,设置合理纳税起征点来避免增加他们负担。另一方面,电商纳税也体现了“宽税基低税率”的税收理念,实际达到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减税的目的。

而从消费者角度讲,对电商进行征税与监管,则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些不规范的卖家常会通过刷单等形式获得高销量和好评,而征税无疑会使刷单者得不偿失,从而消除数据中的水分。

对于解决电商征税难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建议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商务的交易特点使任何交易都有痕可查,都有所记录,只要将每一笔交易直接打成电子发票,数据即可实时传给税务机关,偷税问题亦可随之不复存在。

同时,在监管方面,电子发票、电子工商是有效的抓手,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系统既可实时取得网络销售的真实数据,还可通过增值税原则管控上下游供应链,制约不规范或违法的进货渠道,并可从根本上制约发票造假售假。电子发票既能成为税务机关征税和稽查的凭证,也能成为工商、质检、海关等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由此看来,无论是从税法原则还是从电商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对电商征税都是必然趋势。电商公平纳税,关系到社会正义、法制、国家治理、经济结构的优化以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实际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已经纳税的电商企业呼吁全行业同等纳税,以期实现公平的市场竞争。他们期待国家早日出台相关征税具体政策,以最终促进市场规范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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