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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元“豆腐渣”示范工程给处分够吗?

来源:人民网2016-05-06 10:47:15 豆腐渣 示范工程

蒋萌

背景:广东斥3.26亿元巨资修复的国道321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肇庆段,仅数月之后就打回了原形,路面重变坑坑洼洼。肇庆市纪委通报称,因该路问题,包括肇庆市公路局局长在内的12名干部被处分,施工和监理单位被罚款并被扣信用分。

京华时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一边是3亿多元投入打了水漂,一边是如同罚酒三杯的处理结果,如此一幕,显然让人沉思。群众最关心、质疑最强烈的有没有偷工减料、层层转包,有没有腐败等问题,在当地的调查处理结果中只字未提。当地监察部门笼而统之的调查结论,并不能证明整个工程在权力与资金问题上处理得干干净净。它还需要提供准确的账单,让法治检验,让社会检验。这是回答民众质疑,最实在、最关键的一颗定心丸。当地监察部门如果在此问题上不做正面回应,不查个底朝天,这样的罚酒三杯,就很容易成为法治监管的反面示范。

中国青年报发表唐伟的观点:有几个问题,公众显然更为关心,也亟待得到解答。一是烂路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埋单?二是维修的支出,又由谁来承担?三是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出现了全面的责任沦陷,各种内控和外控措施都完全失灵,难道仅仅是未正确履职、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其间有没有利益寻租和以权谋私?按理说,有了建筑质量终身制,有了示范工程的光鲜标签,相关方面本应严肃认真对待,从一开始就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把控。可是,在全面的责任缺位与不作为之下,民生工程成为“伤心工程”,样板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政府公信力也随着马路的破损而流失。

小蒋随想:这件事给人的感觉是,有人确有干豆腐渣工程的胆子,有人或在数着腐败而来的票子,有人在处理时轻打板子。当然,上述感觉都没有“法律证据”,充其量是“无责任”质疑。但是,3.26亿元投入打了水漂,示范工程起到了负面示范效果,却是无疑的。并且,根据现有的轻飘处分与事情的严重程度来看,公众是不满意的,被处分者可能在偷着乐,怀有不轨之心者或许还会增加越轨之心。在全面从严治党、整顿吏治的背景下,出现这样的“示范工程”与“处分样本”,不只令人遗憾,或许还说明一些地方仍然没有在“治”上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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