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16-04-26 10:49:42 綦江 重庆 业主
去年3月底,我通过网络向本地执法部门举报本市綦江区元方林音小区有业主在住宅楼顶进行违法建设问题。执法部门介入后,违法建设停止了,执法部门给我的回复是:要求违法建设者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否则将强制拆除。
到如今,距离执法部门回复的时间已经过了一年多,被我举报的违法建筑依然没有拆除,成了烂尾建筑,执法部门的执法似乎也“烂尾”了。
其实这已不是我所在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第一次“烂尾”执法。前几年,为了治理城乡违法建筑猖獗现象,区里面成立了联合执法队,发了红头文件,提出一年整治攻坚目标,要求搞违法建设的党员领导干部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否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等。结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违法建筑“风光依旧”,也没看到任何一名党员干部因此受到处分。
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的执法,效果打折扣不说,还亵渎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重庆市 夏昌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