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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细则

来源:中国民生发展论坛组委会2015-07-09 09:45:53 细则

一、参评方式及流程

1、采取自荐、专家推荐和媒体推荐等相关方式,提交表格或3000字以内文字材料,参与评选。时间:2016年8月31日前。

2、实地调研:中国民生发展论坛组委会组织专家、记者实地调研重点民生工程。

3、中国民生发展论坛组委会组织专家初审,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4、网络调查:通过初审候选案例在中国民生发展论坛官方微信、民生周刊官方微信上公布,并接受公众投票。

5、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候选案例进行评审。

6、公布结果:2016年10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上揭晓,并为“2016民生示范工程”颁发证书。

二、参评条件

1、地方政府的民生示范工程通常是地方政府年度承诺并重点实施的民生实事。其它单位申报的民生示范工程需影响力较大,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在2015-2016年度,民生示范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当地百姓或公众正面评价。

三、评选对象来源

1、地方政府、民生领域权威专家、媒体等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向组委会推荐,

2、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重点报道过的案例自动进入专家初审程序,由专家初审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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