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传播2024-06-13 15:32:54
为逃避法定义务,捏造劳动关系、虚构或虚增劳动报酬,依据虚假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等非诉法律文书申请执行,取得劳动报酬优先受偿权……近年来,破产企业违法违规获得不当利益,已成为虚假诉讼案件的高发领域。为加强对涉破产企业虚假劳动仲裁行为的防范和打击,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诚信社会构建,近日,四川省遂宁市防范虚假劳动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遂宁市船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
遂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祺,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及骨干仲裁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人社厅《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机制的意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凌以《检察监督视角下虚假劳动仲裁的防范和机制》为主题,围绕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职能,虚假劳动仲裁的表现形式、监督方式及综合治理等内容,以案说法,就如何增强虚假仲裁的防范意识,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向参会人员作了专题讲座。
座谈会上形成共识:近年来,虚假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法纪意识,确保“三个到位”,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思想认识要到位,增强对虚假劳动仲裁的危害性认识,进一步提高甄别和防范虚假仲裁的意识和能力;警示警醒要到位,深刻汲取身边人、身边事的经验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守住底线;协调配合要到位,仲裁机构要加强与检察监督的衔接与协调,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遂宁市各区县仲裁机构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协调配合,凝聚打击虚假仲裁的合力,共同捍卫司法公正与公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人民传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执行副总编辑:马海涛,编审:郭梁、赵慧,编辑:唐晓彤,责任编辑:魏良炜,文字:陈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