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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数字政府 赋能数字经济

来源:民生网2021-07-27 14:34:51

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是数字中国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互相融合、相辅相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最近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认为,数字经济进入“四化”协同发展阶段: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其中数字化治理包括治理模式创新、利用数字技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设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水乳交融、密不可分:数字经济发展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新技术、新能力、新模式,数字政府建设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数据要素、优化营商环境。

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部门通过使用数字技术改善信息和服务的供给,鼓励民众参与决策,使政府更具责任感,更为透明和有效的过程。与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数字政府建设也经历了政务电子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三个阶段。在智能化阶段,政府整体性、开放性运行的理念以及服务市场的导向进一步强化,为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回顾数字政府演进历程,可以看出数字政府的兴起是政府部门对经济演进到数字形态的自我适应。但被动的、简单化的适应难以支撑数字经济的有序发展:一是处于转型期的经济发展必然面临游戏规则、利益格局的改变,需要政府部门参与消除对改革的阻碍。二是越高级的经济体系越要求高水平地协调多样化的市场活动。相比传统经济,数字经济的协调活动更为复杂,市场主体的多元、信用风险的泛化与平台垄断的加剧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面对市场的协调失灵,政府部门必须也必然要在市场体系培育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在数字经济市场条件下,针对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加快要素释放与主体培育、强化市场秩序有效维护以及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构成了数字政府赋能的关键环节。一、赋能要素释放与主体培育。在市场增进逻辑下政府不再参与竞争性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市场主体是市场体系生成和扩展的核心,当大量企业在“无意识协作的海洋中建立有意识力量的岛屿”时,辅之以充裕的生产要素,市场自主协调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二、赋能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政府最积极的作用在于增强和发展每个主体的意志行使能力和经济活动能力。一个稳定、规范、公正、透明的制度环境将大幅降低经济主体自发协调与合作的交易成本,为分散化的协调试验及破解市场失灵创造有利条件。三、赋能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政府能力在很大意义上体现为有效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能力。协调失灵的逻辑并不能证明政策干预的合理性,但也不能被看作削弱政府作用的理由。增进市场导向下政府倾向于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协调问题,但具体效果取决于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只要存在外部性或多主体协调性问题,就有公共政策的作用空间。在市场发展各个阶段及重要环节,数字政府建设能否审时度势,依据民间部门能力和实际需求的变化进行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对于能否有效地发挥出市场发展引导者和助推器作用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政务已经逐渐向数字化转变,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数字化政府建设,基本实现了政府的信息化办公,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例如,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存在供需不平衡、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的难题。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基础差异的影响,各地投入数字政府的建设力度大不相同,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发达城市的政务信息化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而三四线城市及乡镇的建设投入力度严重不足,存在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人员匮乏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政府的内核在于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数字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群众视角出发,利用数字技术,打造一站式公共服务融合服务体系,做到“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数字政府建设大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建设智能化服务型政府,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达到提升治理效能、改善民生和服务群众的目的。

 (吕鹏辉)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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