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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血案原告决定撤回对被告的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海外网2014-08-21 11:43:57 招远 民事诉讼 原告

摘要:金某某、金某某以及吴某某、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均当庭表示,根据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授权,决定撤回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附带民事诉讼。

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烟台中院今天上午8时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金某某、金某某以及吴某某、李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均当庭表示,根据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授权,决定撤回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的附带民事诉讼。

据法院微博消息,旁听人员已陆续通过安检有序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2人、被害人亲属3人、新闻媒体记者1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92人。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到庭。法庭逐一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法庭确认,五被告人于开庭十日前收到起诉书副本,并收到附带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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