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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六度” 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来源:民生网2020-12-17 17:34:4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步子在加大、在加快。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大监督正逢其时、大有可为。就如何提高人大监督质量,进行了一些思考,形成了一些体会。具体来说,人大监督要坚持“六度”。

一、坚持监督有“准度”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人大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人大监督内容法律赋予, 因此监督须按法定内容进行,既不能出格,也不能漏项,否则就存在越位或缺位的问题。当然,监督内容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律对人大监督内容调整后,则必须按新内容跟进监督,再如,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党委有决策、代表有呼声、群众有意愿,需人大介入监督时,则毫不犹豫、依法进行。

二、坚持监督有“硬度”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大监督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力,更是一种法定责任。要想让法真正落地,得到及时贯彻实施,除法本身科学合理、易操作外,过硬的人员素质、过硬的监督措施,必不可少。首先,自身要“硬”。个别监督人员底气不足、威信不够,一个重要原因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监督起来能力不足,难以服众。这就要求必须在练好内功、真功上下足功夫、见到成效。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做到“技高一筹”、“棋高一招”,充分展示监督人员的风采,让所监督对象心服、口服、外带佩服,进一步树立人大的权威。其次,具体监督工作中要“硬”。要理直气壮敢于监督,真正让人大监督 “长出牙齿”,并且监督的“牙齿”越来越硬。监督中既要不怕红脸,不怕得罪人,又要善于监督,硬话软说,提足建设性意见,真正把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在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等“软性”监督方式基础上,必要时依法启用质询、专题问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以严的要求和实的尺度、硬的举措,确保人大监督铿锵有力、落地有声。

三、坚持监督有“精度”

“造屋要架梁,撒网要抓纲。”人大监督的领域广、内容多、专业性强,既要统筹,又要有所取舍,防止胡子眉毛一起抓,顾此失彼。要把法律政策和上级精神领悟透,把下面实情摸准,把监督的焦距对准那些事关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真正把党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人大工作的要点,力求在求真、求深、求效上取得新突破、见到新成效。切忌不宜搞大水漫灌,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应突出滴灌,靶向聚焦,精准发力,确保监到点子上,督在要害处,让监督契合大局,服务大局。在具体工作中,要将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6个环节,形成一个闭合的链条,通过这一机制,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精度和实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四、坚持监督有“温度”

“法不容情,法可融情”。法条是冰冷的,但法的精神是有温度的,人大监督的态度以及方式方法是有温度的。要不断强化民本思想,切实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切实把监督的探头植入到老百姓的“柴米油盐”等民生心坎里,聚焦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住房、医疗教育、贫困等热点、难点、重点、堵点问题上,围绕这些问题立题、入题、破题。要充分运用群众思维和方法,实现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向人大监督的转化,形成议案,加快解决。在具体工作中,要细化监督工作流程,调研前有计划、有重点、有准备,调研过程中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切实把底数摸准、把问题弄清、把建议提实,做到“议题调研显精度、发现问题求深度、督办整改强力度、成果成效见满意度”。通过有“温度”的监督,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法的力量、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会到人大监督的成效。

五、坚持监督有“力度”

“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这充分说明了法执行的极端重要性。法的执行程度与监督者的思想认识程度、监督的力度息息相关。首先,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不是摆设,不是找茬,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共同推动事情解决。其次,思想要端正。要摒弃 “多栽花少栽刺”的思想,在监督工作中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敢于“挑刺”,拒绝搞“花拳绣腿”和“花架子工程”。第三,“严”字要当头。坚持把“严”字举过头顶,把“实”字作为轴心,突出监督刚性。审议评议时,讲突出要害问题,提重点难点问题,追根究底,必要时使用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第四,后半篇文章要做好。审议评议是前半篇文章,跟踪问效是后半篇文章,要紧盯问题不放,问题不解决,决不能收兵,确保监督实效。坚决杜绝虎头蛇尾、雨过地皮湿现象,防止监而不管、督而不办等问题的发生。

六、坚持监督有“亮度”

事务是发展变化的。人大监督也是一个动态过程,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思路举措,着力打造人大监督工作的亮点、闪光点,不断提升监督的档次和水平。要积极探索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结合,以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的机制;完善连续监督、联合监督等有效方式;进一步优化监督过程公开机制;研究完善监督听证制度,等等,真正让人大监督成为人大工作的一道靓丽风景,成为促进党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地、群众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的一道坚实的法治保障线。

(宋加涛)

 

(责任编辑: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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