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人民名品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民名品

该罚!防疫防控下的“315”虚假宣传!

来源:人民名品2020-03-24 10:24:13

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产品成为了人民的必需品。各大电商平台、线下渠道甚至社交平台上,口罩短缺、卖家不发货、买到假口罩等消息频出。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能否买到正规合乎标准的防疫产品,是疫情中所有人最牵挂的问题。

然而在全球疫情肆虐、防疫防控仍需进一步维持、“315”年度维权焦点之际、大批造假分子遭受法律制裁的前车之鉴下,仍有大批“有心人”执意顶风作案。

一、广东佛山劣质测温仪

3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里水镇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里水镇太行路一栋旧厂房内,查获了一个涉嫌在无证生产红外线非接触测温仪的窝点。

经查,案发现场有红外测温仪生产线1条,涉案企业雇佣工人17人,正在生产红外测温仪,现场有未包装成品74支,配件34种共计48箱,生产设备13台,该生产场所的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涉嫌无证生产。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涉案产品、生产配件、生产设备进行扣押。

经初步调查,涉案企业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已销售涉案红外线非接触测温仪683支,已售产品以及现场查获的产品、零配件货值达28万元。目前,涉案企业负责人刘某、生产主管韦某、线长黄某等4人已被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成功移送涉疫情防控各类药械产品违法案件2宗,公安机关刑拘涉案犯罪嫌疑人5人。

二、孝感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

近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案件,对销售者孝感养天和康泓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后湖店拟罚没29.4万元,并将上游供货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批准逮捕。

2020年2月1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孝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孝感养天和康泓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后湖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销售的84消毒液货源来路不明。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标称冀蓝牌84消毒液产品的厂名厂址系伪造,属于假冒产品,且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孝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不合格84消毒液产品,罚没款合计29.4万元。

同时,将该批84消毒液产品供货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抄送检察机关。

2月20日,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孝感市检察院对上游供货商桂某、杨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批捕决定。

三、浙江一企业虚假宣传爆款渔夫帽能防飞沫隔离病毒

近来,一些不法商贩就打起了渔夫帽的主意。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的一家制帽企业将渔夫帽重新加工,在帽檐前部加了一层透明塑料板,就在其网店上冠冕堂皇地宣称“有效防飞沫、隔离病毒、全面防护”。该渔夫帽上架仅10日,就售出4000余顶。

隔离服尚且不能说100%阻断新冠病毒,这小小的渔夫帽竟有如此奇效?在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网店经营地进行实地彻查后,企业负责人根本无法提供渔夫帽能隔离病毒、全面防护的相关证明。企业负责人说:“讲真,我们公司生产的渔夫帽并没有隔离病毒的作用,只不过我想着现在疫情防控形势这么严峻,双黄连口服液跟新冠病毒搭个边就有顾客通宵排队购买,所以我就想着弄这么个噱头,吸引顾客注意,现在我知道错了……”

经调查,该渔夫帽实际上就只是普通的渔夫帽。截至案发,该网店共销售该款渔夫帽4397顶,销售均价为14.6元/个,销售额为64226.8元,获利8794元,网页制作广告费用500元,该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以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属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四、上海17万只假劣口罩

2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举报线索,对苏州金力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质口罩和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明其累计销售涉嫌存在假冒伪劣的3大类16种口罩17.3万只,涉案合同金额约132万元。

2月初,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复工后疫情防控需要,以合同价132万元从苏州金力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23万只口罩,实际收到口罩17.3万只,其中5.8万只口罩已下发员工,剩余11.5万只暂存在公司。根据合同该公司已实际支付了货款102万元,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口罩存在质量问题,遂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2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接举报后,当即赴该公司对有关情况开展核查,并对库存约11.5万只,共计16个品种的口罩抽样送检。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调取进销合同,显示该批口罩系金力丰公司从个体户、东北人崔某由吉林省珲春市发货购入,再由金力丰公司转销给该公司。现查明,上述库存口罩共计16个品种,货值金额约66万元。其中,4种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约1500只,初步认定系假冒商标的产品,涉嫌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9种无标识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约10万只,货值金额约36万元)、3种标称N95的口罩(共计约1.6万只,货值金额约32万元),初步认定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涉嫌存在销售劣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对金力丰公司涉嫌销售劣质口罩和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从重从严尽快查处,并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同时,就个体户崔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来源:“人民名品”微信公众号,主编:马海涛,责任编辑:唐晓彤) 

 

(责任编辑:)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