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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终结“管理就是收费”

来源:民生周刊2018-09-18 11:40:08 就是

罚单“年票制”、以罚代管、执法尺度不一……国务院第22督查组近日在重庆暗访期间接到多名大货车司机反映,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以“擅自改装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为由向他们罚款2000元,凭罚单可在一年内免予处罚。对此,多名司机表示“想不通”。

大货车司机违法行为还没发生,或者只发生一次,就要“预交”全年罚款,开这种“年票制”罚单,是怎样奇葩的交通行政执法!

过去有媒体曝光“钓鱼”执法,但是现在看,它在罚款“年票制”面前,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毕竟,“钓鱼”执法者,既要预先设下“诱饵”,还得人在现场蹲守“鱼”的上钩,总算还有几分“现场感”。

相比之下,“年票制”罚单,堪称直接“拉网捕鱼”了。罚一次管全年,不是罚一两个司机,它是一种“普罚”,其最大好处在于,可以严防“漏网之鱼”,端的是“一网打尽”。执法者只要开具了罚单,即可退场。

这岂不是以最小的行政成本,实现了“罚款经济”的最大化?而且,那些“擅自改装”的货车司机,多数都会“很配合”(否则很可能罚得更多)。

去年,《北京时间》调查发现,途经河南省伊川的货车司机只要根据不同的超载车型,每月分别向伊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交1000、1500、2000元不等的“超载包月费”,在全县范围就可以畅通无阻。司机们说,不超载几乎没钱赚,交了“包月费”,就能放开了跑。这也算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吧。

因此,这种“周瑜打黄盖”式的所谓执法,就会变得很安全。这些年,运动式超载治理没少进行过,但车主擅自改装、超载现象愈演愈烈,其背后,正是“月票制”“季票制”“年票制”罚单的阴魂不散。

特别是,罚单阴魂如果所附“肉体”,是带着“罚款经济”任务之下的执法冲动,抑或是大队建设“自筹资金”的“正当性”。而“一网打尽”的“普罚”,来得最简单也最高效,“年票制”之类奇葩罚单,就更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若不是国务院督查组的调查,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年票制”罚单,或许仍将继续;而即使这一次被查,会不会督查组前脚走、后脚类似罚单就换身“马甲”上路,也未可知。

“罚2000块管一年”,涉及货车车主众多,持续时间年复一年,罚款名目含糊不清,这些问题长期不被当地发现而一定要等国务院督查才能发现,这本身也很蹊跷,值得有关部门继续探究。

严肃的行政管理,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法治信仰,也事关政府公信力。“罚2000块管一年”,是罚款“包月”“包季”等“管理就是收费”老问题的“升级版”,若不将其终结,祸患无穷。对其整改不能又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宜将溯责问责触角延伸至所有可能的责任主体。“有责必究,究责必严”,是对“一罚包全年”最有力的“罚单”。

作者:冷雨(媒体评论员)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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