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群众呼声 办好民生实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来源:民生周刊
2025-06-30 15:24:0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明确要求“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办实事”。

新时代以来,我国民生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10.7亿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3.2亿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民生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出台的综合性民生政策。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民生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上,提出推动新时代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的八字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堵点卡点痛点问题提出明确目标和务实举措,推出不少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的新举措。

6月10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鹏、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张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葛志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

将公平放在民生政策首位,加强民生政策统筹协调和系统集成

《意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在民生保障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四方面10条政策举措。

——围绕更好兜牢民生底线、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将公平放在民生政策的首位,强调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提出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等政策举措。

——围绕全体人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人群更加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强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提出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举措。

——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强调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出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等政策举措。

——围绕民生政策直抵基层,提供更多贴近群众、温暖民心的社会服务,强调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提出发展群众家门口的社区服务、提高多样化生活服务品质、促进包容共享发展等政策举措。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加强统筹协调,防止政策分散化、碎片化才能做到握指成拳、合力推进。《意见》最突出的特点是加强民生政策统筹协调和系统集成。

——加强发展规划引领。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各方面共同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一批民生领域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民生建设纳入国家“十五五”发展蓝图。

——完善政策协调机制。根据《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分年度推进实施,对拟制定的重大民生政策加强系统研究和评估论证,积极推动出台重大配套落实政策,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统筹好“硬投资”和“软建设”。从2024年起,我们在“两重”建设、“两新”工作中加力支持了一批社会事业标志性工程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事业的比重持续提高。同时,加快出台落实“软建设”举措,完善“项目+政策”双轮驱动,推动以投资换机制,努力做到补短板、扩内需、惠民生效应充分显现。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

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婴幼儿照护是很多家庭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3个体系,实现“托得起”“放心托”和“托得好”。

——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家庭养育成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全国半数以上省份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民生实事项目,1315个县(市、区)出台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措施降低服务价格,让婴幼儿家庭“托得起”。

——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托育机构设置管理、保育照护、伤害预防、消防安全、营养喂养等标准,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向托育机构提供卫生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托育服务发展,让婴幼儿家庭“放心托”。

——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通过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指导并支持各地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设施,带动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用于激励引导一批典型地市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等作用,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让婴幼儿家庭“托得好”。

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三方面着手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在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在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方面,总结地方经验做法,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健全支持保障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推进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切实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方面,促进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指导各地通过托育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改造、质量评估、人员培训、安全检查等措施,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守住安全健康底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

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研究制定更适合新就业方式和收入特点的参保政策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两个特征决定了社会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作用,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意见》将“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作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提出来,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在完善各类人群参保政策方面,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研究制定更适合新就业方式和收入特点的参保政策。落实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实施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稳妥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完善费率等政策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在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方面,持续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代缴工作,确保精准帮扶,应保尽保。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加快建成参保资源库,开展精准扩面,定位不同群体,分类施策。丰富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探索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和触达率,增加信息透明度,真正让群众对社保看得懂、算得清。

在提升经办服务可及性方面,持续优化社保高频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方式。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有关政策、待遇标准、管理体系、服务流程等,完善转移接续机制。同时,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延伸服务网点,拓展服务渠道,比如借助银行等社会合作伙伴的力量,推动更多社保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负责人张伟: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

加强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是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民政部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推动各项救助帮扶措施更加公平、均衡、可持续地惠及困难群众,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强化政策供给,确保兜住底。加快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将存在现实困难的对象以及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对象均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帮扶。积极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扩围增效,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医疗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研究编制“十五五”相关规划,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同时积极推动出台社会救助法,为基本民生保障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突出精准救助,做到兜准底。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推进核对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比对,完善“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指导地方规范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精准对接救助供给和需求。深入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发挥体制优势,更好兜牢底。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配合,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之间的衔接,有效统筹各方救助资源,形成最大救助合力。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人口,实行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实现救助帮扶工作流程可跟踪、结果有反馈,形成“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切实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鹏:

教育资源扩优提质,让更多孩子接受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

近年来,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扩大,各学段学龄人口规模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对教育提出新要求。教育资源扩优提质的目标,就是让更多孩子接受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

在基础教育领域,将进一步完善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聚焦三方面。一是扩大总量,紧盯高中学位不足这一突出问题,新建改扩建1000所以上优质普通高中。二是提高质量,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通过实施“县中振兴计划”,重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三是促进公平,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加快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主要依据学生规模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并向农村等学校倾斜。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在高等教育领域,将着力从三方面推动提质扩容。

一是改善条件,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高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二是优化结构,推动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中西部人口大省倾斜。支持布局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三是产教融合,引导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强化行业企业实践培养,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葛志昊:

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着力推动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2025年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均接近4.5万亿元,卫生健康等支出保持较高增幅,推动民生保障网越织越牢。

——支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延续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政策,支持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岗位。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社会组织,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加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支持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国家财政承担的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适当提高。为确保这些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补助力度,同时开展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超过3亿老年人将受益。

——支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每年99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支持各地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支持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中央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809.45亿元,进一步提高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地方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形势,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支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支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66.8亿元,支持各地及时发放救助金,落实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地方丰富救助方式,进一步提升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一老一小”服务方面,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养老育幼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抓紧建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

紧扣均等化,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五”期间,国家制定实施了公共服务规划,出台并动态更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取得明显进展。今后10年是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攻坚期、关键期,我们将紧扣“均等化”3个字,从三方面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完善制度上发力。主要围绕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怎样才算均等,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

具体包括3项内容:一是完善服务项目清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让服务项目清单更好地体现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二是健全基本质量标准。基本公共服务既要划出保障生存发展的底线要求,也要在服务内容上明确最基本的质量标准。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制定服务质量基本标准,为推进均等化提供最基础的参照。三是制定均衡评估办法。将与有关部门一道研究制定评估办法,分地区分领域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评估,推动各地对照基本质量标准,找准差距、查漏补缺,加快补齐均衡发展短板。

——在均衡资源上深化。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投入,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硬件设施差距不断缩小。但设施均衡只是资源均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意见》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的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通过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城乡融合发展全方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落实常住地主体责任。截至去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超过1.3亿人,在常住地享有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是这些农民工的最大期盼。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幼有所育10项、学有所教9项、劳有所得12项、病有所医16项、老有所养4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4项,等等,目前已经有62项实现了常住地提供。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为重点,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司长庄宁:

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

按照“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总体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着力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就近就便的医疗卫生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

——围绕“大病不出省”,持续优化“双中心”的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十大功能定位,进一步缓解群众跨区域、跨省份的就医难题。

——围绕“一般病在市县解决”,今年将持续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由三级综合性医院牵头建立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实行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协同下沉,推进市县服务能力提升。同时推进90%以上的县域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医疗服务模式。

——围绕“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坚持“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细化实化中央部署的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并抓好贯彻落实。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9元以后,将进一步优化服务,力求取得更大实效。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儿科、中医、口腔等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一批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诊疗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民生周刊》记者赵慧整理)

原文刊载于2025年第13期、6月23日出版的《民生周刊》杂志

(责任编辑:罗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