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标准
来源:民生网
2025-04-04 15:42:32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旨在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25 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青办字〔2025〕 青民发〔2025〕19号等文件要求,补贴标准调整自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 50元提升至70元;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增加到120元。​

在资金保障方面,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省财政承担80%,州县财政承担20%。各级财政需将补贴资金列入预算,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资金被挤占挪用。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需密切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主动服务功能,对新办证残疾人和新增低保残疾人主动提供服务,通过短信提醒其申领补贴。​

在资金管理上,民政部门将采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线上发放补贴资金,并每月及时将申请拨付资金的请示、审批表等材料上传至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此外,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将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通过入户走访、视频查访等方式加强动态复核。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及时登录系统,查收补贴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断提升精准管理与服务水平。​

(赵青坡 史秋梅)

 

(责任编辑: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