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碳市场运行机制现状和挑战”座谈会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
来源:民生网
2024-07-23 16:37:39

7月19日,“自愿碳市场运行机制现状和挑战”座谈会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下称绿碳院)秘书长陈元哲,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下称锦天城)党委书记、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沈国权,高级合伙人王清华,资深律师赵海清、姚天慈等出席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世雄律师主持。

沈国权致词并介绍了锦天城的历史发展及现状,他明确提出希望本次座谈会就碳交易市场(包括强制碳市场及自愿碳市场)、ESG信息披露、ESG投资、碳减排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为绿碳院及锦天城的后续合作创建一个良好的开端。

陈元哲介绍了绿碳院的历史沿革与发展概况,聚焦国际、国内自愿碳市场的运行及发展发表了其独到的见解,并围绕碳交易、碳减排、CCER、ESG披露、碳交易规则、碳减排标准体系的建立等内容与各位律师展开深入交流。陈元哲表示,为落实“双碳”目标以及企业ESG披露需要,越来越多的公司承诺制定减排计划,多数企业在自愿碳市场上购买碳信用以实现承诺。然而,部分企业购买的碳信用存在瑕疵,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漂绿”负面影响。高质量的碳汇项目一般具有与企业业务相关性强、社会责任匹配度高且具备多重效益的特征。这些项目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自愿碳中和,还能够促进社区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因此,锚定生物多样性信用和碳减排标准体系是企业购买高质量碳信用,完成ESG披露与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争取获得ESG高评级的有效保证。市场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立足中国、面向国际包括方法学、管理规则、注册登记平台等在内的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独立碳抵消机制),借助碳汇项目的开发模式,尽可能将其他非碳效益如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社区发展等融入其中,生产具有多重效益的碳减排标准产品并促进其交易。

近两年,绿碳院积极致力于研究和筹建自愿碳减排标准体系,即绿色自愿减排标准(Green 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GVER)。这一体系以碳汇(碳)为基准计算要素,主要考量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社区发展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并以生态碳汇为先导,逐步扩展到相关工业减排标准。GVER的相关工作得到了众多院士专家的参与与支持。去年,在迪拜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上,绿碳院发布了绿色自愿减排标准体系(GVER)的注册登记平台。目前,围绕GVER的相关管理规则、方法学以及落地项目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进展,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信用方面的工作成果尤为显著。

王清华结合自身的业务经历,就碳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ESG合规、中国的碳交易规则制定与国际碳市场发展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感受。王清华表示,欧盟的碳交易及标准体系目前是全世界领先的,我们国家可以借鉴欧盟的标准体系。碳交易规则以及碳减排标准的制定是碳市场长期、稳定、有效运行的基础,在相关规则和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与核查等问题,均需要律师群体的深度参与,未来在碳市场及ESG发展的道路上,律师群体将是不可或缺的市场要素之一。

赵海清及助理姚天慈长期深耕于碳市场及ESG领域。赵海清作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特邀专家,多次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学员提供碳交易合规及碳金融产品等专业培训。赵海清从中国现行立法角度,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自己对碳市场规则及相关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设想等。关于目前我国自愿碳市场交易还不够活跃,赵海清表示,我国碳市场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自愿碳市场目前最高位阶的为部门规章,缺乏高位阶的法律法规;强制碳市场最高位阶为行政法规。希望以后能有碳市场的法律出台,以促进碳市场更好的发展。未来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及人才优势,进一步推进我国双碳领域的法治建设,促进尽快出台具有更高位阶的法律规则,为我国碳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也为我国与国际碳市场的接轨奠定基础。

程世雄对本次座谈会内容进行总结,期待锦天城与绿碳院未来能够开展更多的交流,推动双方在碳市场发展、相关标准的制定及执行、ESG合规、信息披露等业务领域建立更多的沟通和连接,进一步开拓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陈达)

 

(责任编辑: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