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社区矫正“人性化”,监管帮扶“有温度”
来源:民生网
2022-11-01 16:43:00

2020年7月1日,我国首部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成为整个社区矫正的工作核心。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再发生,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司法局白马司法所在规范流程、因人施教和精准管理之外,与县新联法律服务所达成社区矫正公益法律服务协议,深入推行法律专家“随诊”和心理“矫治”服务活动,实现社区矫正监管“人性化”。

专家“随诊”,刚柔并进

2022年2月,社区矫正对象贾某某因不假外出被给予训诫处罚。贾某某一直认为其被判缓刑不应该,认为法院判重了,而且因为被判缓刑一事对其子女读书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故从贾某某接受社区矫正以来,内心存在强烈的抗拒。

不假外出事件的发生也是他不满情绪的表达。违反规定必然要接受处罚,但是处罚只是手段,如何让其认识错误,接受社区矫正,从而进行改正才是目的。为此司法所联合律师对其进行了“深度剖析”。

律师参与走访谈话,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解答内心困惑、厘清思路,再从日后发展方向提供法律咨询,从而让其感受到我们的管理不只是机械条款式的,还有着人文关怀。从后来贾某某积极配合监管行为上看出,专家“随诊”取得了良好成效。

心理“矫治”,重拾信心

“巧巧,我马上开始表演了,待会手机放旁边怕接不到电话,先和你报备下。”在2022年8月8日的省运会圣火采集仪式仪式上,有一只女子舞龙队在现场表演,而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正是成员之一。

在矫正初期马某某整个人身边笼罩着压抑氛围。在家访中了解到,因为她不识字,邻里乡亲背地里常取笑她,再加上矫正的事情,更让她无法融入乡里之间。看出马某某有心里负担,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耐心对她解释:社区矫正是那些犯罪性质不恶劣、犯罪后果不严重的初犯、偶犯、轻刑犯或符合假释、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服刑,你们虽然是特殊群体,但是依旧是人民的一份子,不要因为一次非主观意愿上犯的错而让自己带上承重的枷锁。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就要从改变自己开始。

之后,马某某似乎开了窍,从“沉迷”观看法治视频开始,到后来参加舞龙队伍。经常参加县里活动比赛的马某谋,在与队员们相互探讨舞龙动作中,慢慢地融入了社会,生活也有了新的热情。

监管“升温”,温暖社会

张巧巧同志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长达十年,她认为只有充分尊重、照顾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尊心,设身处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着想,帮其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才能使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服从改造、遵守监规;才能走出罪过和自卑阴影,重拾生活信心;才能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傅某某2020年入矫成为社区矫正对象,此外,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浦江县蓝天救援队成员。成为蓝天救援队成员的这些年里,他无偿参与过30余起救援活动。在新冠疫情暴发后,他化身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抗疫活动。因为对法律的认识不足导致犯下过错,经过社区矫正的正确引导,他清楚定位自己的人生目标,力所能及的回馈社会。

白马司法所确立一切工作从“管得住”切入,向“矫得好”输出的工作思路,力所能及为社区矫正对象把好重生之舵,做好“摆渡人”。郑某某在入矫前期不慎摔倒受伤住院,无法前来报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报到接收登记工作;徐某某从事工作遇到难题纠纷,工作人员带着律师上门提供解决方案。

一桩桩一件件,体现了白马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教育帮扶理念,积极打造既有“硬度”又有“温度”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彰显司法机关的理性关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付志行 李坚毅)

 

(责任编辑: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