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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发病打劫 被判强制医疗

来源:广州日报 2014-11-19 17:33:07 病人 精神 医疗

精神分裂患者强制医疗须符合三条件

近日,一男子在海印桥爬桥僵持三天四夜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警方证实该男子为精神分裂患者,据了解该男子家属将带他回家乡作进一步治疗。事件引出一个公众话题,精神分裂患者在何种情况下要被送往强制医疗?

文/记者章程 通讯员夏江丽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肇事处理,市民最关注的是,精神分裂患者在何种情况下要被送往强制医疗?广州天河法院法官表示,强制医疗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行为人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再者行为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同时,强制医疗作为一种带有强制性质的治疗手段,客观上毕竟会造成对精神病人自由的剥夺,在司法实践中应谨慎适用,应仅对确有治疗必要者实施。

案例1:发病抢劫路人

2012年11月20日凌晨2时许,27岁的黄某在天河路一家酒店门口治安岗亭旁,从路人刘某身后上前将其扑倒在地,企图抢走刘某身上挎包,因刘某反抗而未得逞。后黄程光在逃跑时被抓获。2013年3月,经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书鉴定,黄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

之后,检方向天河法院申请对黄某强制医疗。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符合强制医疗条件。

案例2:砖头拍死邻居

今年7月10日下午,王明骑着电动车来到南沙区横沥镇一个苦瓜园,找到正在此务农的刘京,二话没说,用砖头反复击打刘京的头部。在伤人过程中,周围人报警,王明遂驾电动车逃走。受害者刘京头部创伤、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明与死者刘京本是邻居,但王明经常怀疑刘京使用巫术迫害自己和家人。

案发前,王明的被迫害妄想加剧,导致其伤人致死。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王明患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王明发生伤人等攻击行为的危险程度为高度,建议强制治疗。

法官:强制医疗须符合三条件

天河法院法官指出,法院是否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1.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2.被申请人经法定程序鉴定认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被申请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如案例1中黄某被关押后有多次殴打他人行为,而其家人不能提供有效监管、治疗的条件,黄某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因此,法院决定黄某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医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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