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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法实施三年:推动噪声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来源:民生周刊2025-05-29 18:35:23

《民生周刊》记者   于海军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正式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未采取防控措施造成噪声扰民即构成污染”,标志着我国噪声治理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特别是噪声法实施3年来,从广场舞扰民到工地夜间施工,从车辆“炸街”到商业噪声,各地以法律为依托,通过科技手段与社会共治,推动噪声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数据显示,2024年1至8月,全国噪声投诉量占比近六成,超大城市噪声问题尤为突出。这场关乎“家门口安宁”的民生攻坚战,正以法治之力、科技之智、共治之策全面开展。

法律明确“防控措施缺失即担责”

噪声法实施后,司法实践成为解决噪声纠纷的关键抓手。法律明确“超标非必要条件”,强调“防控措施缺失即担责”,为审判提供了清晰依据。

2023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居民周某某因楼下汽车美容店长期噪声困扰提起诉讼。法院调查发现,该店洗车设备未采取降噪措施,室内噪声超限值,判决其限期整改并赔偿精神损失。此案成为新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未采取防控措施即担责”条款的民事案件,明确了经营者“防噪义务”的司法边界。

2024年,四川理县某砂石加工厂因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导致厂界噪声超限值(最高达68.77分贝),被生态环境部门罚款6.95万元。此案成为工业噪声污染执法的典型,凸显法律对未履行防噪义务企业的刚性约束。

噪声法实施后,各地在制度创新上成效显著。陕西渭南市合阳县通过“调解+立法”化解石材加工店噪声投诉,推动出台《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方案》,将部门协作纳入政府考核,实现从个案处理到系统治理的跨越。

这类案例的累积,不仅强化了法律威慑力,更通过判决书中的“降噪建议”(如隔音装置、设备升级),引导社会主体主动履行责任,推动“谁污染、谁治理”理念深入人心。

深圳坪山区“远程喊停”系统

通过技术手段智慧降噪,破解顽疾

噪声治理需直面技术难题。3年来,各地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从源头降噪到实时监管的智慧化路径。

北京市西城区某建筑工地采用“基坑气膜”,以高强度膜材将施工机械密闭,噪声外泄减少70%,周边居民区实测音量降至60分贝以下。深圳推出“远程喊停”系统,通过噪声传感器与AI识别,自动取证并远程叫停违规施工,2024年试点期间投诉量下降45%。

生活噪声管控方面,成都市人民公园安装“智慧广场舞系统”,运用定向发声技术将音乐控制在固定范围,超出区域音量骤降80%,既保障市民娱乐需求,又避免扰民争议。浙江海宁长安公园安装4个自动噪声监测仪,实时显示分贝数据并语音提醒超标行为。同时,划定文娱活动专区,禁止在居民楼附近使用音响设备,噪声投诉量下降90%。

监测技术方面的升级也不乏创新做法,江苏常熟建成全国首个主城区“噪声地图”,整合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捕捉广场舞、施工、飙车等噪声源,触发预警后联动执法,2024年噪声投诉响应时间缩短至30分钟内。

这些技术突破,将传统“人海战术”升级为“精准狙击”,为噪声治理提供了硬核支撑。

多元联动,“还静于民”

噪声治理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噪声法强调“统筹规划、社会共治”,各地不断通过制度设计激发全民参与。

济南将噪声影响纳入住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公示降噪措施,并在2025年前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新建居民区与交通干线需预留防噪距离,从源头避免“先路后房”矛盾。

噪声治理公众参与尤为重要,上海试点广场舞噪声预警系统,超标后自动警示、人工干预、执法跟进,形成“居民监督—技术监测—部门响应”闭环,2023年相关投诉下降32%。

噪声治理的信用约束不可小觑。近年来多地探索将噪声违法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如深圳对屡教不改的建筑企业实施信用降级,限制其参与招投标,倒逼企业自律。

从“政府独奏”到“社会合唱”,噪声治理正成为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议题。

噪声法的3年实践,是一场法治、科技与民生的深度交融。从司法判决划定权利边界到技术革新精准降噪,再到社会共治凝聚合力,各地区各部门正有效回应“安静权”这一民生关切。

随着2025年全国声环境自动监测全覆盖,相信“还静于民”的答卷将更加可感可及。噪声治理没有终点,唯有以法为盾、以智为矛、以民为基,方能守护每一扇窗后的安宁。

原文刊载于2025年第11期、5月26日出版的《民生周刊》杂志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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