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2025-05-20 10:30:43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在《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不少文章都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论述。比如,《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总结我们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在统筹谋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深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仅在实践层面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也在理论层面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学界定了新时代民营经济的本质属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中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分析,既对资本主义制度作出了尖锐批判,又辩证看到了资本“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这一进步意义,还预见了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作为特定历史范畴的资本也将完成其历史使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分析了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生产力和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与所有制的关系,指出:“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得以实现,进而为资本的消亡和私有制的消除创造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又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良性竞争、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符合我国基本国情,能够调动各种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比较优势,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竞争和创新,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中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一重要论断阐明了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将民营经济统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重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指明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进路;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民营经济的本质属性作出科学化、时代化阐释,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的认识,丰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开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的使命任务作出定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嘱咐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这一中心任务,阐明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民营经济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的使命任务。
走高质量发展之路。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是经营主体,是引领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对于引导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要一心谋发展,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2023年在全国两会上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发展民营经济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性。企业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努力稳定就业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弘扬企业家精神》中指出:“要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关心员工健康”;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指出:“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民营企业历来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除了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大型民营企业,广大中小微企业也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新旧动能转换存在阵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这些困难挑战,都会不同程度向就业领域传导。民营企业要积极发挥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更好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开放发展。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民营企业“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民营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在推动开放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从2019年开始,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有助于民营企业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断提高竞争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非经贸合作、金砖国家合作等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将在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加强国际合作中既发展自己、又造福世界。
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嘱咐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一大批有胆识、勇创新的民营企业家茁壮成长,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是创业成功人士,是社会公众人物,对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民营企业练好内功,特别是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发展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赋予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以光荣使命和重要责任,不仅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在深层次上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的战略地位和历史使命。
科学谋划了新时代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践路径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怎样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践行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同时也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新时代做好民营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把这些重要论述落到实处,民营企业要全面、准确、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
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群体展现出的综合能力与突出特质的集合,是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弘扬企业家精神》中对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内涵和实践要求进行了系统阐述,强调企业家“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今年2月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这些重要论述,丰富了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要素和实质内涵,更加凸显了道德价值、社会价值与市场逻辑的交融共生。把这些重要论述落到实处,要引导民营企业家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遇到的深层次难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本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强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必将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取消或削减行政许可,并推动将平等保护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商关系关乎经济政策落地和经济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对新型政商关系作出深刻论述;在《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地方考察时反复强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本质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划定政商交往的“红线”“底线”。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俯下身子深入企业,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既坦荡真诚、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又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还要引导民营企业家摒弃“靠关系”的陈旧思维模式,树立“靠本领”挣钱的理念,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靠实力取胜,靠技术取胜,贴近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罗永宽 杨娇)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20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