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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海林两级消协与森工林区法院建立旅游消费巡回法庭

来源:民生网2018-02-05 11:33:36 海林 牡丹江 林区 法庭 法院

近年来,随着林区小城镇建设和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消费需求迅速增长,旅游消费纠纷大量涌现,为进一步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民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表达诉求,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和海林市消费者协会牵头,通过与森工林区法院建立“旅游消费巡回法庭”“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和设立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及消费维权联络站等多种方式,为消费者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1月30日、31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和海林市消费者协会分别为海林市柴河林区法院和大海林林区法院“旅游消费巡回法庭”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揭牌。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惠灵,立案庭庭长李东平,牡丹江市工商局副局长李绍军,牡丹江市消协秘书长王长青,部长程有刚,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丽,海林市消协负责人董宝民等受邀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由基层法院组织召开了旅游纠纷诉调工作启动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惠灵分别为海林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伊琳、李富、田金生颁发了法院人民调解员聘书。同时张惠灵指出,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林市消费者协会与法院构建维权平台,这样的做法不仅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实实在在的便民司法,而且能减轻他们的诉累。在座谈会上,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宋丽表示:消协调解与法院裁决的有机结合,为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搭建了便捷通道和司法保障,海林市消协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引导消费者理性表达相关诉求,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坚持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高效便民、公开公正公平、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原则,以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力,降低消费者解决纠纷成本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促使柴河林业局和大海林林业局辖区各类消费纠纷及时化解。

据悉,“旅游消费巡回法庭”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的设立,旨在及时、有效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司法确认,依法处理各类消费纠纷案件及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以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降低消费者解决纠纷的成本,以及依法快速审结消费者协会支持的消费纠纷诉讼案件。为规范林区旅游消费市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胡晓冬)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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