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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配偶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

来源:民生周刊2017-10-31 14:08:02 讲堂 配偶 第三者 财产 法律

第二课又来啦

“法律可以解决财产归属,

但却弥补不了情感的伤痛!”

今天来说说

“配偶能否向小三要求返还财产?”的问题

案件回顾:

在某聚会上,王男与魏女相识,两人互有好感。当时王男已婚,魏女未婚。但王男的绅士风度给魏女留下了良好印象。魏女漂亮温柔,且经济独立,有良好的事业,独有的魅力也吸引了王男。

聚会后,王男几次想约魏女,但是都让内心的声音给拒绝了,不应该婚外与别的女人接触,但最终王男还是拨打了魏女的电话,并约了再次见面的地点。二人再次见面后,相谈甚欢,有共同的话题,总有说不完的话。

两人相处期间,魏女知道王男已婚,但总是拒绝不了王男的邀请,时间过的很快,一晃已近五年的时间。期间,魏女多次想与王男结婚,但王男总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脱,其实在王男心里,魏女虽好,但王男仍不想离婚,虽然很喜欢魏女,但仅是想保持情人关系而已。王男在与魏女想处的过种中,发现魏女其实很爱慕虚荣,并且也不想再耽误魏女,就慢慢的与魏女疏远,最终二人谈到了分手,王男给魏女转款200万元作为分手费。

此事本以为已解决,二人可以各自开始新生活。但不知是谁在恶作剧,给王男的爱人李某发了王男与魏女之间玩乐的照片,一石激起千层浪,王男的家里开始了战争,爱人李某知道此事后,对她的打击非常大,她没想到自己心爱的老公竟然会背着她外面有一个情人,想起老公对她的种种好,为她洗衣、做饭、接她、庆祝各种纪念日等,这些好像就在昨天,可是一夜之间,老公竟然出轨了,外面有人了,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在李某的逼问下,王男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 李某当着王男的面给魏女打了电话,要求魏女将王男转给魏女的分手费返还一半,但是魏女不同意, 二人始终未谈妥和解方案。魏女有魏女的苦衷,我为什么要返钱?这是我应得的,我返钱了,那我不是让人白玩了?心里对王男有种种的怨言,难道我们之间的感情都是假的吗?你想回归家庭就不顾我的感受了吗?王男也是左右不是人,活着不如死去。但他这五年来,深深受良心的折磨,现在爱人知道此事,反而让他有种解脱的感觉,活在了阳光下的感觉。李女却在想,我和你一起努力奋斗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你就拿钱去养小三,这钱属夫妻共有财产,我凭什么给小三?我赚钱却让别的女人花呢? 三方各自的立场导致无法调解成功。最终李某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魏女返这财产。

法院判决:

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所以,王男擅自转款200万元给魏女的行为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行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配偶同意,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且王男转让钱款的行为是基于其与魏女的婚外情,有悖公序良俗原则,此赠与行为无效,应予返还。

据此,法院支持了李某全部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律师点评:  

史明鑫,北京市中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及相关证据,调取了银行转帐记录,收集了魏女与王男之间为不正当的情人关系的证据,找到法律依据及事实后 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也提醒所有女性,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理性处理问题,不要偏激作出不当的行为,比如自杀、故意伤害等行为,得不偿失,害人害已。应该向本案的李某一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所有目前处于情感困惑中的人们提个醒,一时的偷情,换来的是家庭的破散,晚年的不幸,良心永久的不安,不如珍惜眼前的平淡生活,相携到老。

法律可以解决财产归属,但却弥补不了情感的伤痛!

(燕郊在线 提供)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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