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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需要回应人心经验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2017-03-27 09:41:41 人心 经验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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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弥合法理、道理与人心之间的缝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法治实践需要考虑的问题

几天来,一篇《刺死辱母者》的报道成为舆论场焦点。儿子情急之下,刺死刺伤当面凌辱母亲的索债者,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关键案情,因为触及执法司法与基本伦理、社会常识的关系,激起了人们强烈的代入感,并忍不住追问:事情何以至此?

据报道,山东高院已经受理上诉,正审查案卷;针对本案当事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警察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都已派员调查。上级司法机关的快速反应令人赞许,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呼声是当前舆论的主流。正如专业人士所言,司法作为专业性很强的实践,仅凭众议进行舆论审判是不可取的;但从另一方面讲,作为民意指针的舆情,传递出朴素的正义,蕴藏着对正义与安全的诉求,这与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本就是同向而行的。人们期待,面对汹涌而至的舆情、表述不一的细节,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做出专业而公正的裁决。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当人们引用这句法谚时,意在强调,法律不仅要植根于推理和逻辑,也要植根于每个人心中对正义和秩序的追求,两者理应是统一的。焊牢法律的人性之维,以判决的方式将人们内心对正义的追求表达出来,应是法官的天职。就本案而言,司法如何判断和回应当事人面临的伦理困局,进而通过司法引导人们的行为、塑造社会的价值观,考验着司法的技艺与担当。进而言之,法治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人心所向和伦理人情。这也正是本案在见诸报道后,迅速掀起舆论波澜的原因所在。

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看到,法律的实施离不开社会的良好治理,后者是让法治运行的重要外部环境。在本案暴露出的细节中,疑似高利贷和涉嫌黑恶势力的存在,是让当事人母子陷入危局的重要原因,也是让周围的人们忧虑和不安的感受来源。让群众不仅有安全感更有尊严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司法,只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值得欣慰的是,案发后当地已经迅速行动,对暴露出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治。

转型期中国,情理法的边界不断调整。合法却不合情理,或者合情理却不合法的案例所在多有,这是社会迅速变迁的结果,也是不少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会遭遇的。这对于法律人而言,也意味着多重的挑战。司法者不仅要尊重程序正义,也要更加注重人心经验;立法者不仅要使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也要更加重视法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尽快进行完善;执法者要以法理人情捍卫公平正义,更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精湛的法治实践,弥合法理、道理与人心之间的缝隙,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把握好逻辑与经验、条文与人情、法律与伦理的辩证法,这是中国的法律职业者必须承担的职业使命。

今年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指出,通过裁判文书等四大公开平台,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正在进一步拓展,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样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法总则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成为法律的突出亮点,彰显着社会共识和时代特色。希望包括本案在内的司法个案,都能够以点滴之力回应舆论期待,让每一份判决都成为正义的一个脚注。(人民日报中央厨房·2050工作室 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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