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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 保障“老有所养”

来源:中安在线2015-01-06 10:16:24 重点 建议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11个代表团的72位代表提出了养老问题的相关建议,其中13件被常委会列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建议直指目前社会养老面临的“空巢”老人养老、民营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等突出问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落实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着重在加强重点督办、推动办理公开、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本期《人大视窗》邀您共同关注这些建议涉及的重点及办理情况。

关爱“空巢老人”

—保障基本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其中,一个家庭中仅有两位老人居住的“空巢老人”家庭数量成上升趋势。

“他们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特别是心理上孤独感与日俱增。 ”省人大代表陆亚萍十分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领衔提出了关于重视“空巢”家庭社会养老问题建议。她建议以社区为依托,建立社区老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实行低价有偿服务,突出公益性。服务站建立本服务范围内“空巢”老人的档案和电话、详细地址,做到能及时为“空巢”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出台针对‘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政策,首先应该摸底‘空巢老人’的底数和生活现状。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民政厅将在指导各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空巢”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关注,对社区内“空巢”老人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备案,适时掌握其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探索将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向“空巢”老人延伸,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人群范围,保障“空巢”老人的基本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为确保不同层次、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水平的“空巢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陆亚萍代表还建议,通过多渠道融资建立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对此,省民政厅的代表建议答复指出,他们正在联合省财政厅,计划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财政性资金安排风险补偿金,通过委托省级合作银行对符合政策导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贷款融资服务;同时还将配合发改、国土、税务、财政等部门,制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用地、税费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在加强监管方面,省民政厅将继续抓好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推进养老行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水平,为包括“空巢”老人在内的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集中住养服务。

引进“老饭桌”

—破解居家养老用餐难题

“在养老机构床位紧缺的情况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居家养老仍将是绝大多数老人的选择。 ”省人大代表张莉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我省《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自2009年印发以来,居家养老服务仍不能尽如人意。这其中,“一日三餐”是老人们日常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居家养老难以一步到位,建议当前先从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入手,为老年人设立‘老饭桌’,把‘老饭桌’尽快引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张莉代表建议,将享受优惠的老人分为甲、乙、丙、丁四类:甲类老人为“三无”和特困老人,可享受免费就餐;乙类老人为80岁以上高龄、优抚、低收入和残疾困难老人;丙类为空巢独居困难老人及失独老人;丁类为有经济能力且有就餐需求者。根据不同标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用餐。 “老饭桌”由社区房屋改建而来,政府提供若干个公益性岗位,米面油等由街道办事处解决。每开办一张“老饭桌”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类似‘老饭桌’这种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开设餐厅、提供送餐服务的模式,在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地的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逐步实行。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合肥等地施行情况,这种餐饮服务模式为社区居家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了便利,但由于各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刚刚起步,各类服务规范、竞争机制、考核机制等尚不完善,包括餐饮在内的各类为老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督促各地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餐饮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等为老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

为保障“老饭桌”食品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社区居家养老引进“老饭桌”基本情况作为当前调研课题之一,正在进行调研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适时制定出安徽省社区居家养老“老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打造典型示范

—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省进一步完善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体系,出台了《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等6个文件,新建社区养老机构257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际开工项目239个,实际建设床位2万张。

“这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省人大代表张超对民办养老一直高度关注,她发现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市县文件落实不到位,应该给予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没有到位。政府部门花了较多资金购买的社会养老服务,由于服务提供方本身能力不足,导致没有产生应该产生的效果。财政投入大量资金补贴民营养老机构,而民营养老机构忙于在床位数量上扩充,这对质的提高却并未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她因此建议,在未来养老工作中,不定期随机调查民营养老机构,了解政策的优惠是否已经落实到位;打造一批民营养老机构的典范;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购买应该采取先分类分级审核,然后再对有能力的机构购买其服务,本着对服务对象负责的态度,宁缺毋滥。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地落实扶持政策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在地方‘落地生根’。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上半年,我省建立了省级养老重点调度项目库,选取了6家具有一定规模、运营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和养老产业项目作为省级示范项目。下一步,该厅将配合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编制我省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推荐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走连锁化、集团化经营路子,打造民办养老机构典范。

按照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2015年底,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须占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0%。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购买标准、资金补贴等进行了严格规范。

推进医养融合

—解决“一人生病全家发愁”问题

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无保障老年人、农村老年人问题、城镇社会养老需求矛盾将集中爆发或显现,其中尤以久病老人的养老问题更为突出。一人生病,全家发愁,医疗问题、护理问题是绕不过的难题,不仅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也给家人带来沉重的精神负担。

在被列为重点督办的建议中,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医养融合的建议。郎平等代表建议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刘永刚等代表建议探索实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任笑媛等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我省养老医疗护理院建设。代表们建议,突破现有医保政策瓶颈,为久病重病老人住院治疗创造条件。对病情较重、需长期医疗护理,或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老人,给予办理医疗专护,医疗专护费用实行日包干结算,不受院住院结算指标限制。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和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并建立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日托机构,最大限度地释放家庭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在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就推动我省医养融合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从发展规划、机构设立条件、保险制度衔接、合作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如“在规划医疗结构定点和布局时,要综合考虑养老服务的需求”。下一步,省民政厅将配合卫生部门,制定医养融合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按照先试点、再示范、再推广,大力推动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发展各级各类医疗联合体为契机,进一步将有关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此外,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一级或二级经营不善的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引导其转型为护理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等,完善服务设施配备。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已做出调整,将医院西区打造成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功能的护理院,将合肥市滨湖医院部分科室改为老年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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