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2015-12-02 09:32:36 青海 省级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办公室了解到,青海省委组织部日前制定出台《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调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管理体制,为加强省以下“两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提供制度遵循,为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办法》明确了管理权限,实现了省以下法检“两长”省级统管,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检“两长”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管理,对于推进县级法检“两长”跨地区交流任职,推动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切实落实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确保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加强协调。研究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应听取上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同级地方党委政法委意见。同时,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职数均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配备,不得超配和高配,机构改革后严格执行新的“三定”规定。(记者 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