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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爆”欠公众一个合理解释

来源:中国青年网2015-11-18 08:15:47 公众 全国 第一

11月15日上午7时,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号院内高层建筑成功爆破拆除,118米的高楼从第一声爆破到倒塌仅用时12秒。据了解,这是目前国内城市爆破拆除中最高的楼房,成为“全国第一爆”。这栋大楼于1996年开建,1999年封顶,地下1层、地上26层、高118米,总建筑面积37000多平方米。该大楼仅完成主体和外立面建设,至今未正式投用。(11月16日《华商报》)

“有点像世界末日的感觉。”“这么一大堆建筑垃圾,啥时候才能拉完啊?”从西安市民的感慨中不难想象到,所谓“全国第一爆”实在是名不虚传。倘若这个也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应该比最大的炒饭纪录更能名副其实吧?只不过,相比炒饭吉尼斯纪录掀起的浪费质疑,“全国第一爆”背后的建筑浪费,那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在国内,此类短命建筑可谓比比皆是,比如,香港震后援建绵阳的中学不到两年就拆了给万达盖楼;但是,如此高楼居然从未正式投用就轰然倒下,还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好像花巨资建这栋楼就只是为了“练习”定向爆破技术,顺便再创造一个“全国第一爆”的新纪录。当年建楼固然是一笔庞大的成本,如今爆楼又是一笔不菲的支出,还要让全体市民被迫承受“人造地震”、“人造雾霾”……如此“轰轰烈烈”,究竟是为了啥?

一个必然会有的疑问是:好好的一栋楼,既然1999年封顶后就从未正式投用,为何就不能加以利用,而非得“全国第一爆”不可呢?对此,新闻中只有寥寥数语的交代,“目前,因闲置时间较长,该大楼已不具备改造使用条件。其拆除后将建设新的商业综合体,含三栋高层建筑。”真是够滑稽的,1999年落成的大楼距离今天也不是太过久远,怎么就“不具备改造使用条件”了呢?这个结论到底是谁做出的?依据是什么?

这栋楼之所以必须被“全国第一爆”,很可能是因为土地的缘故。因为,相比“建设新的商业综合体,含三栋高层建筑”,如今这一栋老楼的土地利用实在太不划算;爆了再卖一次地,显然更能创造不菲的卖地收入。网上曾经流传一个笑话:推倒一座房子,又重新建起一座房子,轻松两下就创造了双倍的GDP。这个笑话里,其实还没有考虑到土地的溢价,当年是什么价现在又是什么价,何止双倍GDP这么简单!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浪费国,短寿建筑每年产生数以亿计的建筑垃圾,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资金浪费和环境威胁。短命建筑的产生原因,要么是因为卖地冲动下城市规划的朝令夕改,要么是因为建筑质量形式上合格但实质上不合格;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建筑浪费从来不会受到追责,更不用害怕影响政绩或者政府形象,对于纳税人的钱被白白浪费,相关部门根本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就像前任审计长李金华说的,“损失浪费比贪污腐败更严重”,反建筑浪费某种意义上就是反腐败。对于屡见不鲜的建筑浪费,我们不应该麻木不仁审丑疲劳。“全国第一爆”不应该稀里糊涂地说爆就爆了,它还欠缺给公众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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