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周刊

微信
微博
微博|微信

扫一扫,用微信浏览

|客户端
人民产经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民产经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出炉

来源:中国能源网2015-06-18 14:01:55 输配电 成本 办法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我国首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即《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新电改“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核算电网公司的成本及合理收益成为本轮电改成败与否的重中之重,此次出台的《办法》正是将着眼点落在了这里。

一头是上网电价,一头是销售电价,此轮电改中要管住的“中间”正是靠“过路费”盈利的电网公司。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电网的收入由官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意味着未来电力的“过路费”将被从黑箱中拉出,直接写上纸面。

可要想把“过路费”拉出来,将这笔账算明白却并不容易。根据电改9号文件,电网公司的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成本的核算涉及到电网未来规划、交叉补贴等复杂的问题,并没有公式看起来那么简单。

以刚刚获批的蒙西试点为例,由于国家电网尚未出台中长期规划,未来当地所发电力的上网方式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年度的预测成本也就难以确定。

此次印发的《办法》确定了合理归集的原则,明确电网资产应与输配电业务相关,成本费用按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合理归集,为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及测算电价交叉补贴提供依据。

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韩晓平认为,作为我国首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本次出台的《办法》对于天然气管网等其他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提供了借鉴样本。

合作单位

友情链接

民生网新闻热线:010-65363346  010-65363014        投稿邮箱:msweekly@sina.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3027        举报邮箱:msweekly@sina.com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254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80029    |    京ICP备10053091号-5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