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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直议制”的实施现状、问题与建议——贵州省凤冈县基层治理的调查与研究

来源:民生网2021-09-07 14:53:37

“党群直议制”是以“12345”为主体架构,由党员和群众直接参与本村本组重大事务的提、评、审、决并全程监督的基层民主治理模式。一是构建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相融互促的基层民主议事体系,把事关本村本组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和民生事务的协商、决定、执行等权利交到党员群众手中。二是科学设置组级党支部、全面组建组级议事会两个平台。三是突出基层组织、党员、群众三个主体,激发党员群众的民主活力。四是规范提、评、审、决四个程序,确保广泛“提”、准确“评”、严格“审”、共同“决”,保证议事的正义性。五是围绕党员群众所需、所思、所盼纳入“议发展、议法律、议道德、议风气、议和谐”的核心内容,提高议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议事不虚、不空、不偏。

一、贵州省凤冈县“党群直议制”的实施现状

通过双向民主互动,让党的领导方式从行政强制转向民主集中协商合作,实现了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二是科学设置组级党支部和全面组建组级议事会,不断夯实基层党员议事平台和群众议事平台。三是突出基层组织、党员、群众三个主体,激发党员群众的民主活力。党组织重点把握方向、服务指导、教育引导和监督支持,在民主基础上强化集中;自治组织重点是有序组织、理性提议、科学决议和民主监督;党员做好带头表率;群众主动思考、主动议事、主动监督,全面提高议事质量。四是规范提、评、审、决四个程序,确保广泛“提”、准确“评”、严格“审”、共同“决”,提高了基层民主议事过程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增强了党员群众民主责任感,保证了议事事项的顺利实施。五是围绕党员群众所需、所思、所盼,把“议发展、议法律、议道德、议风气、议和谐”作为核心内容,提高议事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议事不虚、不空、不偏。为了保证议事质量和效果,建立了《四列一培训》、《三公开》、《村组党群直议规则》、《党群议事日》、《名誉顾问议事》、《组级两会联席议事》、《党员包片和议事会成员联户议事》等制度。

“党群直议制”在基层的广泛运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通过双向民主互动,让党的领导方式从行政强制转向民主集中协商合作,实现了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为党员干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找到了突破口,也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找到了新途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党组织重点把握方向、服务指导、教育引导和监督支持,在民主基础上强化集中;自治组织重点是有序组织、理性提议、科学决议和民主监督;党员做好带头表率;群众主动思考、主动议事、主动监督,多主体同时发挥效能,全面提高议事质量。增强了党员群众民主责任感,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找到了新渠道,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找到了新载体,助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二、“党群直议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总结,“党群直议制”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在凤冈县全面推广运用,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索了有效的方法,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议事队伍组织化程度不高。随着“打工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量流出且流动性较强,导致议事成员普遍老龄化、人力资源配置不足。议事会成员没有工作补贴和其他报酬,也没有配套建立管理制度,导致议事队伍不稳定。

2.基层干部实践能力不足。“党群直议制”实施重点在于“双向四议三公开”,特别强调党组织在整体过程的主导地位,强调基层干部对每个环节的引导和管控。但大多数村、组两级人员实践能力不足,不能较好地按照议事流程操作,不能熟练地带领群众开展议事,导致出现“不议事、乱议事”等现象,直接导致议事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效果不佳、落实不力,质量不高。

3.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制度保障上,“党群直议制”的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督查问责等制度不健全,未能实行动态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基层落实该项工作,包括对许多未通过的提案的后续处理都未能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审议的提案未来有效落地。物质保障上,“党群直议制”没有预算专项经费保障议事会活动开展,常态化的议事开展给基层党员群众造成了经济上、物质上、心理上的压力和负担,产生了“无阵地议事、无经费议事、无人组织议事”的情况。

4.规范建设不达标。一是组级党支部没有单独的议事室,无法严格做到制度上墙、挂牌、公开,损害了议事的严肃性;二是不能严格按照提、评、审、决、四个程序开展议事,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和程序,不能认真执行公示制度,没有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议事过程、决议结果、执行效果。三是资料收集不规范。大多数村组干部素质不高,不能较好的按照议事流程操作,不能完整记录议事过程,资料收集也不规范,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三、基于以上问题的对策思考

“党群直议制”为基层矛盾化解集聚了群众力量、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建议在强化完善的基础上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优化群众工作方法的经验典型在全省推广实施。

1.通过加强宣传和队伍管理提高组织化水平。树立在“党群直议”中为人民服务的榜样形象,鼓励青年人或有志之士投身于基层民主事业。加强队伍管理,出现人员变动及时补选。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完善党支部委员、议事会成员考核管理制度,以落实支部书记工作补贴为契机,采取“支部+绩效”的措施,结合党支部、议事会完成工作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支部委员、议事会成员的考核。

2.转变培训方式,提高应用的广度和力度。重点培训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村(社区)总支书记,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党群直议制”的议事步骤,同时能直接指导组级党支部、议事会运用“党群直议制”。二是由乡镇组织采取以会带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基层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培训,尤其对支部书记、议事组长要加大“一表两本一账”(提案表、议事记录本、公示记录本、议事台账)填写和相关资料收集的培训,确保记得实、记得准,努力提高议事质量。三是乡镇领导定时参与议事会,所属上级部门定期检查议事会的相关资料,以保证议事会有质有量。

3.落实各主体责任和各环节任务,多方面构建保障体系。建立完善考核、督查、问责等制度。一是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落实好经费保障,通过新建、改建、维修、租赁、借用等方式落实活动阵地和活动经费。三是落实好督促检查,将“党群直议制”纳入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动态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加大问责力度。四是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先进典型进行通报宣传,并将党组织的具体实施效果和党员干部实际运用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列为长期规划和工作重心,强化规范建设。一是议事场所规范化。组级党支部要达到有单独的议事室、有醒目的标志牌、有固定的公开栏、有规范的上墙制度、有详实的活动资料、有健全的工作机制、有浓厚的宣传氛围等“七有”标准。二是议事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提议要广泛、评议要准确、审议要严格、决议要民主四个程序,每个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议事,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做好记录。三是公开形式规范化。每次议事时采取张榜公示、短信微信告知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议事过程、决议结果及执行效果。四是资料收集规范化。每月要及时将各支部议事件数、典型案例、项目实施或议事现场图片上报县委组织部。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坚守人民立场的理论演进与实现机制研究》(20XKS014)阶段成果。

(作者: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贵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端智库研究员 李传兵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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