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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强监管时代的电子烟将利好正规零售渠道

来源:民生网2021-03-24 18:38:27

近日,工信部在官网突然发布文件,直指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在这份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明确将“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表明:市场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肯定会更强,电子烟的“属性”从业内最希望的“电子产品”变成了“烟草”。一旦完全参照“烟草管理”,未来也将从生产、批发到零售各环节,受到全面监管,并带动烟草零售格局的进一步洗牌——正规的烟草专卖店、有牌照和烟证的便利店等,将成为最主流的购买渠道。

不难理解工信部针对电子烟出台上述文件的初衷。

一方面,结合控烟大背景,从健康,尤其是青少年健康的角度看,电子烟远不能证明对人体的无害;另一方面,电子烟行业门槛不高,也无严格意义上的“国标”,一度被认为“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再者,就是在渠道上远未形成规范操作——比如,很多人会从朋友圈购买电子烟,但有时候连基本的售后维权都很难保障。

因此,无论是行业从业人员还是市场各方,该为工信部的政策“叫好”。如业内所言,这个行业“有必要将行业纳入到监管范围内,有规则可依,实现监管法制化”。

工信部官方也解释:上述文件,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在官方文件中,对于电子烟行业目前说的都是“参照”,不是“严格按照”,市场也在等待更多“细则”的到来。

如果结合当前市场的乱象,及消费者利益的保障,本质上,更严格的“细则”才是大势所趋,这亦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障、对市场乱象的打击。

比如,从《烟草专卖法》的维度看,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所以,可以预见的趋势之一是:对于电子烟企业来说,无论是在生产、批发还是零售环节,都应该有烟草证,且企业要纳入各环节严格的监管。

这个证,本身要从企业的实力、过往的业绩、诚信经营的现实、消费者利益的保障等角度出发——从这个角度看,不应再给电子烟企业颁发相关的烟证,而是要维持现有的烟草渠道,以做到真正地规范市场。

另外,如果以“专卖”和“重税”为出发点,一些移动商铺、无资质的夫妻老婆店、无资质的批发商、乃至个人渠道,也将逐渐从市场中“消失”。

这些都意味着:市场会进一步洗牌,无论是生产方、批发端、零售渠道,留下的都是经得起考验、符合监管的企业。

无论如何,在市场期待的“细则”出来前,如之前所言,购买电子烟应该还是从正规渠道,包括专卖店和便利店等渠道进行购买。因为,从服务角度看,只有专卖店和便利店能为消费者提供好的保障,这亦是国家相关部门乐于看到的。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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