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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笔记丨让农民朋友买到放心年货

来源:民生周刊2021-01-19 14:06:42

牛年春节将至,年味越飘越近。各地群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正陆续开启迎春模式。

常言道:年味浓不浓,要看年货备得足不足,好不好。尤其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载着一份份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精品年货满意而归,对农家而言,是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的事,寓意和美团圆。

为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基层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户过一个祥和、安全、顺心的春节,近期,河北、山东、陕西、黑龙江、云南等地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剑指生产销售假冒、“三无”、“山寨”及商标侵权、劣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阶段性整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严惩。然而,一个有必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是:类似的整治行动每年节前都有,但那些山寨的、“三无”的、劣质的食品却屡禁不绝,仍然招摇过市,畅行于农村消费市场。原因在哪里?

一是瞄准了春节农村消费市场的巨大商机。春节前夕,是农村每家每户寻年味、办年货、访亲友的最佳时期,那些美味、价廉、精美,便于馈赠的商品,受到农村消费者的欢迎,成为年货必备。作为消费“窗口期”,广大农民奋斗一年的积累,往往在这个时候最易释放。

二是不少农民朋友对商品质量好坏辨识度低、维权意识差。这些年,随着广播、电视、网络在乡村全面覆盖,农村消费者对品牌商品知晓度迅速提升。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就暗地里制作了听起来有、看上去像的冒牌产品、山寨食品,并倾销至农村消费市场,凭借“山寨效应”渔利。

三是在不法分子看来,农村消费者不爱惹事也不想惹事,加之农村区域广阔,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农民即便买了“三无”产品、劣质食品也只好自认倒霉。于是,这些不法分子自建作坊或打通城市商超的过期返货渠道,以“减价促销”敛财。

春节期间,农村市场消费力、购买力巨大,这是不争的事实。监管力量在农村相对薄弱、农民维权意识不强,也是事实。二者相加,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让那些以假乱真、名不副实,甚至是毫无安全可言的产品,才敢于明目张胆地在农村横行。

民以食为安,食以安为本。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市场消费品质量与安全问题。不仅要高度重视节日市场消费品质量与安全,更要重视节后市场消费品质量与安全,要像抓城市消费品质量与安全一样,抓好农村市场的质量与安全,决不能让假冒伪劣、“山寨”、过期产品挤占农村市场,损害农民利益。这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做好的功课、答好的考卷。

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村应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点地区。希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农村市场能像城市市场一样,让消费者放心。让农民朋友买到称心、放心的年货,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  郑旭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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