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生网2020-08-27 16:12:06
7月24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8月1日起无锡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锡山交警大队八中队(东北塘中队)统筹部署,一手抓宣传引导一手抓违法行为,实现街道全领域、全覆盖的戴头盔安全普及。
6月起,为形成安全出行人人有责的良好宣传氛围,锡山交警大队八中队(东北塘中队)以“三进”宣讲为载体,利用早晚高峰时间段在辖区各个路口、东北塘中学、小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活动,以劝导旗、口头劝导、发放宣传册、播放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告知书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电动车驾驶人要自觉养成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同时,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小学、中学、锡山中专4所学校负责人开展了“戴头盔 安全行”推进会,以“小手拉大手 共筑安全梦”为主题,让孩子们成为宣传的主体,让家长共同遵守维护文明的交通秩序,做到全员守法、安全参与交通。目前,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
安全、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是城市文明的底色,锡山交警大队八中队(东北塘中队)强势推进“戴头盔 安全性”安全守护行动,使驾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成为东北塘居民的新风尚。
(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