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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织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

来源:民生周刊2020-01-21 11:02:01

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问题再次受到关注。辛苦打拼一年的农民工们,最大的心愿就是拿到应得的报酬,返乡与家人团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

1月7日, 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在此之前,“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自2019年11月15日开展。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至2020年春节前。根据国家统计局监测数据,200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降至0.6%左右,而2020年的目标则是实现基本无拖欠。

受访专家表示,从治理到根治,一张农民工工资保障网逐渐织密织牢。

艰难讨薪路

据媒体报道,木工吴祥林在山东打工多年,2018年7月,吴祥林到一项目务工,在包工头手下干活。

前期做楼外面的线条外沿,后期做楼和楼之间的互交带,还做过几天点工。

刚开始时,包工头都能按时支付工钱,但到最后,拖欠了四五千元,一直说没有钱。

“2018年年底,说过了年以后给开工资,但到2020年了还没有给。”吴祥林无奈地表示,“包工头总说,开发商不给承包商钱,承包商不给我钱,拿什么给你钱。”

吴祥林找过律师,去过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都会被问道,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在那里工作?为什么不签合同?

“农民工在工地打工,有时候干一两天就做完了,不可能和你签合同。虽然不签合同,老板一般也承认欠钱,但就是没钱给你。”吴祥林说。

类似的案例很多。

木工许鹏老家在重庆,到天津打工3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河南的杨老板,杨老板说从一企业承包了天津市宝坻区远大城项目两栋楼的主体部分工程。

2019年过完农历新年,杨老板找了一家劳务公司让许鹏和其他工友签合同,签完合同他们就到了远大城项目工地干活。到当年9月份时,杨老板欠了两万多元工钱,说11月30日支付。但到了那天,还是未付,此后一直拖欠。

许鹏和工友们多次找到杨老板,后者始终说没钱,找劳务公司也说没有钱。

“去找企业,工作人员说已经把钱付给对方了。”许鹏欲哭无泪,无可奈何。

多措并举

辛苦劳累一年,本指望拿着工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哪知却迟迟要不到工资。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一系列行动,成效显著,农民工讨薪难的案例在大幅度减少。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今年1月份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详细规定。

1月7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

针对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之后,维权中往往面临证据不足、难以取证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表示,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受多种因素影响,很多农民工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导致讨薪证据不足。

条例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芮立新指出,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还细化特别规定。条例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同时,强化监管手段。条例明确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及房产、车辆等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条例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文中吴祥林、许鹏为化名。)

(□ 《民生周刊》记者   严碧华)

(责任编辑:罗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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